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和《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渝商务发〔2022〕9号)《重庆市县域商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商务发〔2022〕11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2〕18号)等要求,我委编制了《2023年武隆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上级资金使用要求,武隆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商贸中心、区级物流体系和大型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农村重点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报申报材料,其中,附件6、7、8、9为所有项目的必报材料;其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提交至区商务委商贸产业发展科。
(二)初审。区商务委商贸产业发展科对项目申报材料就申报资格、申报资料要件进行初步审核。
(三)入库。经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资格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由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提交到区商务委(收件地点:商务委513办公室;联系人:张树彬;联系电话:023-85612377)。
(四)评审。区商务委组织3—5名项目专家对入库项目开展评审。
(五)公示。按规定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五、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至区商务委513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839803030@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意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走进企业、走入现场,深入宣传中央、市级和武隆区出台的商务产业发展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切实问题,为商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确定申报内容。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评估等方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筛选推荐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发展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优质项目,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建设内容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三)按时申报资料。申报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属地属事责任,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七、项目支持要求
以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50万元及以上作为补助门槛,项目总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接待、租金、差旅、购置厂房等开支。经评审合格的项目统一纳入支持项目库,对提前完成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征地拆迁、活动补助、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对于已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和已建和在建的项目优先支持。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反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申报项目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务委商贸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张树彬;联系电话:023-85612377。
附件:2023年武隆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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