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6992664774/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商务发〔2023〕4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6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商务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武隆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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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和《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渝商务发〔20229号)《重庆市县域商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商务发〔202211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218号)等要求,我委编制了2023武隆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上级资金使用要求武隆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商贸中心、区级物流体系大型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农村重点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211日—2023930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申报材料,其中,附件6789所有项目的必报材料;其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提交至区商务委商贸产业发展科

(二)初审。区商务委商贸产业发展科对项目报材料就申报资格、申报资料要件进行初步审核

(三)入库。经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资格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由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提交到商务委(收件地点:商务委513办公室联系人:张树彬;联系电话:023-85612377

(四)评审区商务委组织35名项目专家对入库项目开展评审。

(五)公示。按规定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20232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商务委513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839803030@qq.com

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意识单位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走进企业、走入现场,深入宣传中央、市级和武隆区出台的商务产业发展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切实问题,为商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确定申报内容。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评估等方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筛选推荐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发展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优质项目,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建设内容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三)按时申报资料。申报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属地属事责任,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七、项目支持要求

以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50万元及以上作为补助门槛,项目总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接待、租金、差旅、购置厂房等开支。经评审合格的项目统一纳入支持项目库,对提前完成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征地拆迁、活动补助、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对于已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和已建和在建的项目优先支持。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反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申报项目具体政策请咨询商务委商贸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张树彬;联系电话:023-85612377

附件:2023年武隆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    

202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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