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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6992664774/2021-00049 [ 发文字号 ] 武隆商务发〔2021〕55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1年鲁•渝(济南•武隆)协作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区属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重要指示和鲁渝协作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积极推进鲁渝消费帮扶协作,完成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任务,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鲁渝协作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委农组〔20213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鲁·渝(济南·武隆)协作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鲁·渝(济南·武隆)协作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重庆市武隆区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乡村振兴局

2021826

附件

2021年鲁·渝(济南·武隆)协作

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重要指示和鲁渝协作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积极推进鲁渝消费帮扶协作,完成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任务,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鲁渝协作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委农组〔2021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加大对消费帮扶资金支持力度,将消费帮扶作为巩固提升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果的重要举措,将帮扶产品销售情况作为评价东西部帮扶协作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通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带头示范,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等多种消费帮扶方式,以购买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建设消费帮扶专柜专店专区3个,举办帮扶产品推介活动不少于2次。实现帮扶产品销售总额达1900万元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促进直供直销,拓展稳定的消费渠道。利用山东省和济南市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扶工作,组织辖区内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采用采购优先、预留采购份额等形式,以“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我区贫困乡镇或贫困群众产品。

(二)搭建销售网络,拓展稳定的流通渠道。加强与山东济南市对接,积极组织开展武隆帮扶产品进商圈、进市场(超市)、进社区、进园区、进景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车站、进加油站“十进活动”,支持武隆帮扶产品完善销售网点布局,通过设置专店、专区、专柜等形式,帮助武隆农产品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在“十进活动”中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借助电商平台销售武隆帮扶产品。支持企业到济南建设武隆帮扶产品展示展销中心。

(三)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拓展稳定的供给渠道。开展帮扶产品认定,规范我区帮扶产品管理,提高帮扶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管理,引导培育一批帮扶产品基地,建立帮扶产品目录库和供应商名录,保证稳定的产品供给渠道。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土地认领、茶叶订购、年猪认订、果树认养等订单农业,统一帮扶产品标识,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

(四)优化宣传推介,拓展稳定的营销渠道。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赶年节”等节庆,利用“重庆电商帮扶爱心购”“双11”“京东618”“苏宁818”“寻味武隆426电商日”“绿色产品博览会”“仙女山水果季”“中国济南电商博览会”等节庆展会活动,组织开展农特产品产销对接和系列推介订购活动,组织企业到山东济南市举办农特产品系列推介活动。培育一支稳定、诚信、经验丰富的市场营销队伍,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抖音直播等新媒体方式推介武隆农特产品。

四、加大资金支持

(一)资金来源

山东省济南市财政援助安排消费帮扶资金100万元。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1.物流补贴。支持注册在武隆的电商平台和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向山东销售经认定的武隆帮扶产品,对实际发生的货物运输、快递物流等费用给予50%补贴。单个企业或个人享受此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申请补助企业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详细的物流票证、进货/销售凭证、销售台账、交易平台销售记录等佐证材料。

2.支持建设专柜专店专区。支持注册地为武隆的企业到山东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商业街、酒店、高速服务区等人群集聚场所设立武隆帮扶产品展示展销专柜专店专区和支持注册在武隆和山东的企业在武隆开设山东—重庆消费帮扶特产馆。凡正常运营三个月以上,20211131前销售帮扶产品10万元及以上,根据单店面积一年租金、设施设备和装修总额给予50%80%的补助。单个项目享受此项补助不得超过30万元,单个企业总计不得超过50万元。企业需提供真实、详细的房屋租赁合同、装修材料及设施设备清单、支付凭据、税务发票等佐证材料。经区政府同意打造的展示展销平台按实际投资全额解决。

3.支持帮扶产品推介活动。支持注册地为武隆的企业参加重庆市和山东省组织的展示展销活动。对参展商家场位费、物流、交通食宿等给予补贴,参加山东省内展会活动的每个企业解决1人的交通食宿费用,实报实销。参加重庆市内展会活动的给予物流、交通食宿补助0.15万元/次;参展商家展位费按实际发生额全额补助。兑现时,企业需提供真实、详细的参展文件、展会图片、参展总结等佐证材料。单个企业全年享受该项补贴不超过5次。经重庆市、山东省相关部门批准和武隆区委、区政府同意举办的展示展销、推介等活动实行一事一议,费用从消费帮扶专项资金中列支。

4.支持帮扶产品宣传营销。支持各行业协会、电商平台、法人企业、代理商、个人等通过各种渠道向山东省定向推介武隆区帮扶产品。对推介的企业、平台或专业营销团队给予补助,按照其向山东省定向推介武隆区帮扶产品实际销售额占总任务的3%以上、推介渠道流量等引起较好市场效果的给予企业宣传营销补助2万元/个;对经行政部门认可、省级以上权威媒体报道,对武隆区帮扶产品推介有突出贡献、有亮点成效的企业、平台或专业营销团队给予宣传营销补助5万元/。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申请补助单位或个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媒体报道链接、活动照片、进货/销售凭证、销售数据台账、推介渠道合作方签订协议等佐证资料。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建立联席机制。及时收集鲁渝合作双方的信息,推进工作进度,充分利用微信群、电话等形式,随时跟进,每月集中交流一次,统计消费数据。

(二)优化物流,建立对接联盟。进一步与济南市对接,优化物流路线,改变运输方式(托盘式、整车式)。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贫困户等联合成立“武隆东西帮扶对接联盟”,指派专人负责对接山东(济南)新增销售渠道。

(三)筛选产品,满足客户需求。根据我区产品在济南的销售情况、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不断挖掘产品,筛选产品的品种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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