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执行情况
我局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环境保护新形势,充分发挥环评制度的刚性约束,把好源头关,严准入。
(一)生态环境准入执行情况。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开通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推行环保行政审批“网上办”和“一次办”,着力推行“扫码办”,加快实施“渝快办”,让企业少跑路、不跑路。2021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2个,指导建设单位自主完成建设项目网上备案213个,因不符合备案条件撤销备案7个,核发夜间作业审核意见书28个。
(二)全面深化环评改革工作。一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好新增污染源。二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充分发挥环评技术、政策、措施上的优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生态、放辐射和环境安全等专项领域污染防治工作。三是严格项目环评管理,抓好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三挂钩”;严控过剩产能,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不符合我区绿色发展定位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另一方面对符合我区绿色发展政策、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四是印发实施《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跟踪服务,全力为企业排忧解困。
(三)精准施策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一是对基础设施类项目提前介入,抓好选址选线规划,加快推进包括高铁、机场、旅游环线、输变电等在内的基础实施项目顺利落地。二是对工业类项目突出绿色招商,从项目引进环节明确工艺、环保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绿色要求。三是强化管理,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建立一项一档制度,专人跟进,主动对接建设项目审批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调度,建立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协助园区完成园区白马、长坝组团(修编)规划环评工作,完成武隆至道真(重庆境)高速公路、武两高速项目环评审批,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把好环评审批质量关。一是准确把握环评等级。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指导业主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建设内容,自行初步确定环评等级;在咨询及受理环节,重点审查环评等级符合性;定期检查登记表网上备案情况,对企业错填信息及时提醒纠正,确保了环评等级准确,无提高或降低等级的情况。二是充分开展技术评估。依托专家技术力量,坚持从专家库选取专家进行环评技术把关,复杂项目委托市评估中心评估,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全面推行专家审查费由区级财政支出,减少企业、环评单位相关费用支出。三是严格执行三级网上审查审批。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查把关,全程网上办理,提高了审批质量。四是坚持重大项目集体审查、联合审批制度。五是巩固深化“区域+项目”的管理模式,已开展区域、流域、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项目环评尽可能引用已有监测资料,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
(五)做好公众参与。大力推进建设项目在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的环境信息公开,强化“三同时”信息公开制度,实施企业环保诚信“红黑榜”公开制度,引导企业自觉良性发展。在建设项目环评中运用多项措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别是对环境敏感项目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全过程科学宣传引导,发挥专家、“两委员一代表”和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公众合理适度参与,保障企业项目有稳定和谐的生产环境。
二、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
(一)环境执法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排查点位150余个,整治涉水环境问题29个,约谈相关企业16家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排查点位360余个,共梳理整治大气环境问题45个,约谈相关企业28家次;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通过集中整治,有效遏制了投诉上升执着,10月以来夜间施工投诉下降95%;固危废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排查点位90余个,整治涉危险废物环境问题13个;排污许可、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现场检查点位70余个,查处排污许可案件3件、建设项目案件4件,整治自然保护地问题2个;非煤矿山及采石场、砂石加工、高速高铁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现场检查点位80余个,查处违法案件4件;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专项执法现场检查点位29个。累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3起,罚款55万余元。二是优化执法方式实施差异化监管服务发展。将98家排污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共抽查企业126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24个;整治散乱污企业20家;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数量32个,开展清单内企业现场监管执法215次,非现场检查85次,对清单内企业减免处罚26次,累计服务企业233次。三是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征文、书法摄影、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派5人参加了生态环境部和市局各类执法检查;全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8期;参加了市局和区司法局案卷评查各1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四是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134家企业纳入2020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其中市级参评9家,区级参评125家,除19家因停产半年以上不评定等级外,其余106家评定诚信企业1家、良好企业93家、警示企业11家、不良企业1家。以执法工作助力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环境应急工作。一是确保了信访稳定。全年共受理信访件695件,调查处理回复率100%,每月开展1次防范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情况梳理总结,每2月开展一次平安稳定形势分析;未发生因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敏感舆情;无重大信访矛盾纠纷问题入市级风险库。二是加强了应急管理。坚持了领导带班和全员值班制度;47家企业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新编、修订;开展综合应急演练1次;与应急、消防、交通部门签订了应急联动机制协议;与周边区县和贵州省遵义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共同应对跨界流域(区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框架协议》,并召开了联防联控工作会,开展联合排查和联合监测;完成了环境应急能力地市级二级达标建设验收。三是保障了环境安全。开展环境风险排查160家次,发现整改隐患9个,督促风险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1653家次,发现整改隐患115个,无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入市级风险库,保持连续多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环境法治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按要求推进,把法治建设落实到了环保工作的全过程;加强了本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全年审核备案11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建立了议事、会办、会审和法律顾问等制度,未发生不当决策情形;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两人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加强行刑衔接,推行网格化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制度,调解生态环境纠纷6件;办理司法建议书1件、检察建议书3件;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件,无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办理行政复议1件;牵头督促相关部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开展普法培训和宣传20余场次,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和企业守法自觉性。
三、2022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两山”实践和改革创新,为建设美丽武隆作出更大贡献。
(一)着力干好开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条主线,坚决落实好各项治污措施,确保全区出境断面水质100%达到Ⅲ类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力争城区PM2.5年均浓度低于25微克每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6%以上;实现土壤环境质量得到合理管控,污染地块得到安全利用,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创建。
(二)着手谋划布局,助力全区乡村振兴落地见效。持续推动“双创”后续建设,着力打造5个生态文明“双创”示范工程,突出示范、辐射效应。积极对接准备,查漏补缺完善“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相关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验收。印发实施《武隆区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乡村生态振兴各项工作,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三)全力服务全局,提速增效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健全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集体会商审查制度,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全力推行跟踪服务,为企业排忧解困,全面实行重大项目“绿色审批”,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四)落实风险防范,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持续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定期排查筛选潜在重大环境风险源,持续开展工业园区、重点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强化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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