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执法支队全面工作。分管环境安全、信访、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法制建设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清理审查工作、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辐射污染防治、核与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科技等工作。联系和指导白马镇、长坝镇、白云乡、赵家乡、大洞河乡及白马工业园区环保工作。分管行政执法支队、法规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对分管工作和责任(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自由,男,汉族,1973年2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