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MB1511902K/2024-0007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武隆四眼坪三期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环评审查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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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武隆区人民政府官网。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lhb77820833@163.com,传真:77820833。通信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乌江南路7号中堆坝兴隆广场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邮编:408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武隆四眼坪三期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重庆市武隆区和顺镇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武隆供电分公司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新建1#线路

起于四眼坪三期升压站,止于110kV涛鸭东线56号塔,单回塔架空架设,线路长度约9.5km,新建杆塔32基(N1-N32-原56号),单分裂导线:JL3/G1A-300/4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2)新建2#线路

起于兴顺升压站,止于本项目新建1#线路N1号塔(T接),单回塔架空架设,线路长度约2km,新建杆塔7基(T1-T7号),单分裂导线:JL/G1A-185/30、JL/G1A-240/30(T接段)钢芯铝绞线。

项目总投资229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1.74%。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划定施工区域,禁止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外开展施工活动。

②塔基施工严禁爆破施工。

③临时占地部分主要占用旱地、灌木林地、草地,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分类存放,采取防护措施,用于后期塔基周围临时占地复耕、复绿。

④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减少二次搬运,减少占用土地。

⑤塔基开挖土石方在施工范围内集中堆放,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覆盖。

⑥禁止随意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

⑦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恢复原有功能。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设施收集、处理;根据地形设置截排水沟和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物料(临时堆土、河沙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②现场拌制混凝土避开大风天气、控制卸料高度;

③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定期维护施工车辆及设备。

④加强管理,对运输车辆按照规范要求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及时对施工车辆和设备进行维护,减少燃油废气产生。

(4)施工噪声控制措施

①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控制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并调整高噪声施工时间;

②加强施工区内动力设备管理,并根据周边环境情况合理布置,使声源尽可能远离敏感区域,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现象发生;

③工程运输机动车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车辆运输行经居民区采取减速禁鸣

(5)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利用附近已有公共环卫设施处理;

②开挖的土石方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就地找平、压实;

③拆除产生的塔架、废金具等公司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原有塔基原地保留;

④废包装等可回收类材料收集后外卖物资回收部门。

⑤施工期固体废物禁止乱堆乱弃

(6)运营期电磁及声环境

加强环境管理,加强巡线、控制线路与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保证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噪声均小于评价标准限值。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2-500156-04-01-83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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