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辖区内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区的相关工作。
11.对接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区的履行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许可科等8个科室。下属三个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分别是武隆区环境宣教信息中心、生态环境监测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8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8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1593.33万元,主要一是因人员调出基本支出经费较往年减少169.72万元;二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763.06万元(主要为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89.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8.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58.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2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0.6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1593.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下降169.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763.06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9.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9.14万元,比2021年增加159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56万元,比2021年减少169.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人员较2021年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25.59万元,比2021年增加176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主要用于水站监测站点建设、中心庙良好水体保持及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部门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1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近年无因公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局环保督察工作量大、执法监测任务重,公务用车频繁,车辆费用下降较为困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局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7.41万元,比上年增加8.6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将行政人员通讯费补助和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公用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5.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25.5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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