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环保局是全县环境管理统筹协调、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综合管理部门。其基本职能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管理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标准施行;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污染防治与核安全;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境对人体健康影响有关工作的管理;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对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进行监督管理等。
(二)单位构成。我局单位构成为局行政机关,下设三个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即武隆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武隆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武隆区环境宣教信息中心。我局现有在职人员51人(行政14人,参公16人,事业人员21人),退休11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1.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1.84万元,比2017年减少25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42万元,比2017年增加56.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存104.4万元。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因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一发放,今年无退休人员工资预算。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28.82万元;项目支出686.42万元,比2017年减少315.38万元,主要原因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0万元,比2017年减少1万元。下降的原因是我局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指引下,进一步规范接待流程,厉行节约,预计接待费降低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2017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武隆区环保局机关、监察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监测站、宣教信息中心(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8.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2.5万元,减少24.06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我局未进行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86.42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773.1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染源普查项目、环境监测、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经费。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包括所属单位人员及运行经费、上级及本级拨付的环境治理项目经费。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上级及本级下达的环境治理专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重庆市武隆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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