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武隆区环保局在原有“三定”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环保改革垂管精神,对原有的科室进行了调整与新增(已报区编办)拟设立科室如下:(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原有办公室职能职责未作调整;(二)水污染防治科,原污染防治科更名为水污染防治科;原有的固体废物及辐射污染职能职责调整到固体废物及辐射污染防治科。原有大气污染职能职责调整到大气污染防治科;(三)固体废物及辐射污染防治科(新增设科室),由原污染防治科部分职能职责划转到固体废物及辐射污染防治科;(四)大气污染防治科(污染物总量减排科),原污染物总量减排科更名为大气污染防治科,由原污防科部分职能职责划转到大气污染防治科;(五)行政审批科,由原建设项目管理科更名为行政审批科;(六)农村环境保护科(土壤污染防治科);增加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职责。(七)根据《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武隆县环境监察大队更名为武隆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八)武隆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更名为武隆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九)为强化生态文化普及和环境宣传工作,新增事业单位“武隆区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我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二是开展环境保护政策研究; 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三是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四是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五是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六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七是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八是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九是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十是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十一是加强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减排目标和环境监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0.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0.58万元,2016年区财政对我局的预算为3983.27万元。2017年减少2192.6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市局暂未下项目资金。社会保险和就业比2016年新增4.9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比2016年新增8.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2016年新增8.8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1万元,比2016年减少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预算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比2016年预算减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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