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3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武隆区人民政府官网。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lhb77820833@163.com,传真:77820833。通信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2号南城中央广场负三楼政务服务中心,邮编:408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市武隆区锐展石材开采有限公司文复采石场改建工程 |
重庆市武隆区文复乡兴隆村 |
重庆市武隆区锐展石材开采有限公司 |
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
武隆县兴隆石材有限公司原名为武隆县文复兴隆采石场,矿区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约0.0264k㎡,开采标高+905~+807m,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灰岩矿,开采矿层为奥陶系下统桐梓组(O1t)中部石灰岩矿层,设计生产规模5万吨/年,已建成投产多年。 为满足所在区县碎石矿山最低开采规模20万t/a的准入条件的要求,拟将矿山生产能力扩大至20万t/a,扩建后矿区界限范围不变,开采方式不变,新增加工区加工设备以扩大生产能力。建设单位于2018年委托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武隆县兴隆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6月19日重庆市武隆区环境保护局(现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以渝(武)环准〔2018〕008号予以批准。 武隆县兴隆石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更名为重庆市武隆区锐展石材开采有限公司。2019年5月由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变更采矿权人为重庆市武隆区锐展石材开采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重庆市武隆区锐展石材开采有限公司文复采石场。 矿山自2016年调整矿区范围增划资源以来,矿区范围未变更,设计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标高为+905~+807m;矿区面积0.0264k㎡,服务年限为4.6年。 原环评建设内容为矿区面积不变,完全依托原有工程开采设备,不新增开采设备;拆除原有工程已建成的加工设备后原址新建矿山工业广场。 经调查,矿山2018、2019年度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开采动用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2019年8月建设单位在拆除原有工业广场后,开始在矿区范围外北侧距离矿区约500m处重新选址,新建矿山工业广场,矿石加工能力保持20万吨/年不变。矿区范围不变,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标高不变,为+905~+807m;矿区面积不变,为0.0264k㎡;设计生产规模不变,为20万吨/年;服务年限不变,为4.6年。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每天1班、每班8h生产,全年生产300天。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万元,占总投资的8.9%。 |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粉尘排放源主要分为矿山开采区和碎石加工车间。矿山开采区粉尘主要产生于矿石的开采、装卸、运输扬尘、风力扬尘、爆破烟气等,采取微差爆破、湿式作业、湿棕垫覆盖爆破、边开采边复垦、矿区及道路洒水抑尘、硬化矿区道路、定期冲洗运输车辆等措施;碎石加工车间粉尘主要产生于矿石破碎及筛分加工、产品堆料场等,本项目破碎筛分生产线均置于封闭的彩钢棚厂房内,颚式破碎机进料口与给料机相接,进料口不便采取密闭收集措施,进料口三面封闭,并设喷雾洒水降尘装置,采用湿式作业。在颚式破碎机出料口以及锤式反击破碎机、整形制砂机、振动筛的进出料口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破碎筛分粉尘。其中颚式破碎机、锤式反击破碎机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1#布袋除尘器);1#~4#二级筛分机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2#布袋除尘器);三级整形破碎机及5#筛分机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3#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的1#、2#及3#排气筒排放。产品堆料场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并设喷雾洒水装置。采取上述措施,项目粉尘排放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废水:矿山开采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矿区职工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办公用房旱厕收集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采区汇水通过截排水沟收集进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补充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开采区开采、运输设备以及工业场地碎石加工车间内破碎筛分设备等运行噪声,其噪声级在75~130dB(A)。矿山夜间不生产,昼间矿山开采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54m范围外噪声可满足声环境2类标准;工业场地内设备噪声在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场界可实现达标。经调查,矿区东侧300米安全距离范围内现有约10户居民,拟进行搬迁。搬迁后矿山开采区周边300m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且项目处于低山地区,有山坡和林地阻隔。因此,矿山开采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矿山设置1个排土场用于储存矿山开采的剥离物(表层土和夹石废土),表层土、废土石及时运送至排土场分区暂存;在周围设置挡墙、截排水沟、沉砂池等水保措施防止排土场发生水土流失;项目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作业方式,后期开采的剥离物可直接运至开采后形成的裸露平台,覆土复垦。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石粉产品外卖。项目运输车辆和开采设备的修理主要为外委,在厂区内仅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废棉纱、废手套等约为0.2t/a,属于危险废物,废油采用专用带盖的收集桶收集。在厂区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危废桶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进行了综合利用与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生态环境: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人工林地的占用使采矿区内植被遭到破坏,造成水土流失。但矿山开采对土地的占用是短期的,运营过程中建立完善的截洪排水系统,设置沉砂池,防止矿区坡(地)面水漫坡(地)流动,侵蚀土壤,造成水土流失。在矿山闭矿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土地的利用性质将得到恢复。综上,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156-10-03-087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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