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你公司被列为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单位,请严格按要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前,在武隆报、本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产排污相关信息。
二、请于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环境信息,包括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原因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情况、评估与验收结果等。
三、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委托具有清洁生产审核资质的咨询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在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向我局提交评估所需材料。
四、我局将于2025年12月20日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评估通过后,你公司须在2年内完成验收工作。评估未通过以及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六、三十九条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人:张举,联系电话:77724077,13648491567,电子信箱:451781363@qq.com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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