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山街道、羊角街道,白马镇、江口镇、长坝镇、双河镇、凤来镇、庙垭乡、土地乡、白云乡、接龙乡:
为做好全区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信息公示,强化公众监督,巩固治理成效,确保长治久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范围
全区完成治理的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农村黑臭水体均需设置公示牌。
二、设置要求
原则上公示牌应设置在水体周边5米范围内、距离地面1.8米、群众方便经过且无遮挡物的安全位置;应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通过评估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设置。
三、公示牌内容及参数
(一)公示牌内容。
正面公示牌标题:农村黒臭水体治理公示牌。
正面公示内容:行政区域、水体名称、水体类型、黑臭面积、执行标准、完成治理时间、村级河长及电话、管护主体及电话、监管单位及电话等,所有公示信息应当与农村黑臭水体智慧监管系统保持一致。
(二)公示牌参数。
尺寸:50cm×70cm。
颜色:背景色为蓝色,文字内容为白色。
四、其他要求
(一)区生态环境局协助指导各乡镇、街道负责制作和设置公示牌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制作和设置,并确保公示牌外观完好、内容完整、符合要求。
(二)公示牌材质和厚度在确保经久耐用的前提下,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农村黑臭水体二维码后续在农村黑臭水体智慧监管系统APP中自动生成。
联系人及电话:秦院,77721369,18290338903。
附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公示牌示例图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4日
附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公示牌示例图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