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MB1511902K/2024-00077
  • [ 发文字号 ]
  • 武环发〔2024〕29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已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公示牌设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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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山街道、羊角街道,白马镇、江口镇、长坝镇、双河镇、凤来镇、庙垭乡、土地乡、白云乡、接龙乡:

为做好全区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信息公示,强化公众监督,巩固治理成效,确保长治久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范围

全区完成治理的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农村黑臭水体均需设置公示牌。

二、设置要求

原则上公示牌应设置在水体周边5米范围内、距离地面1.8米、群众方便经过且无遮挡物的安全位置;应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通过评估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设置。

三、公示牌内容及参数

(一)公示牌内容。

正面公示牌标题:农村黒臭水体治理公示牌。

正面公示内容:行政区域、水体名称、水体类型、黑臭面积、执行标准、完成治理时间、村级河长及电话、管护主体及电话、监管单位及电话等,所有公示信息应当与农村黑臭水体智慧监管系统保持一致。

(二)公示牌参数。

尺寸:50cm×70cm。

颜色:背景色为蓝色,文字内容为白色。

四、其他要求

(一)区生态环境局协助指导各乡镇、街道负责制作和设置公示牌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制作和设置,并确保公示牌外观完好、内容完整、符合要求。

(二)公示牌材质和厚度在确保经久耐用的前提下,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农村黑臭水体二维码后续在农村黑臭水体智慧监管系统APP中自动生成。

联系人及电话:秦院,77721369,18290338903。

附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公示牌示例图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4日       

附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公示牌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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