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建环办:
现将《武隆区2024年环境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8日
武隆区2024年环境应急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美丽重庆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之年。为扎实做好2024年环境应急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扣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以及美丽重庆建设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全力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民生福祉持续增进、能力本领稳步提升,奋力打造更多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生态环境执法应急标志性成果,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夯实生态环境安全基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守牢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这“一条底线”,把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对能力作为主线,把提升风险排查、隐患整治、应急演练、快速处置、智慧应急、物资保障作为主要着力点,把健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机制和畅通互联互通渠道作为重要保障,加快推动新时代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牢牢守住美丽重庆建设安全底线。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1231”工作思路。
把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作为生态环境安全工作的总坐标,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防风险、治隐患、提能力、守底线,取得一批可总结、可推广的成果和经验。一是守住一条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安全工作统领,实施“两个清单”,落实“八个一”制度,强化“上游意识”、体现“上游担当”,持续筑牢乌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二是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2项比武活动。参加全市“一河一策一图”无脚本推演大比武,赛出特色、形成经验。三是深化三级排查。健全企业自查、部门排查、跨省联合抽查“三级排查”机制。四是创新联动。加强与贵州省贵阳市生态环境安全联动,共同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二)谋深谋细8项重点任务。
一是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上突显新担当。
1.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快速响应体系,健全环境风险评估机制,按照“3个24小时”要求做好应急值守、监控预警、战勤战备工作,以环境、污染源、灾害、舆情、投诉监测为抓手,提高突发环境事件苗头性、敏感性信息研判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程度。
2.做好信息报告。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半小时电话报,1小时书面报”信息初报告制度和及时续报、终报制度,持续提升报告报送时效和质量,做到报告要素齐备、报送及时、内容准确。有关报告要通过“渝快政”平台向政府报送、通过“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向生态环境部报告。
3.畅通联动渠道。要健全本级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体系,充分发挥“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撑、社会救援”应急机制作用,在处置易引发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时要密切与公安、交通、消防、应急、水利、商务、海事等行业部门间协同,强化与审批、污防、执法、监测、督察等单位间联动。
4.提高处突效率。按照环境应急“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和“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快速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降低污染损害。
5.及时复盘总结。围绕突发环境事件原因、处置和损害等要素开展调查总结,及时组织事件复盘,依法依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将调查结论、评估报告作为事件定级、责任认定、维护权益的法定依据。
6.严格调查追责。履行污染调查责任追究法定化职责,做到突发环境事件违法责任未追究到位不放过,坚持经济、刑事、行政责任“三责同追”原则,开展责任追究、污染修复、生态赔偿和公益诉讼。
二是在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上干出新业绩。
7.督促企业全面自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压实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班组日排查、车间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强化生产一线及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做到内部环境风险单元隐患排查每月全覆盖。
8.落实部门全面排查。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开展涉及石油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医药化工、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危险废物、石油页岩气开采、油气田、油库及输油管线、冷链加工储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填埋、畜禽养殖等风险企业和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出入境及国控断面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到辖区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全年全覆盖。
9.稳控重点时段风险。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围绕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整治销号,确保重点时段环境安全。
10.深化部门联动核查。深化落实生态环境、公安、交通、消防、应急等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整合执法力量,互通信息,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整治联合核查,确保行业领域环境安全。
11.推进跨省联合抽查。以“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为抓手加强与贵州省联动,持续开展毗邻地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联合抽查,确保流域区域环境安全。
三是在整治环境安全隐患销号上取得新成效。
12.落实闭环管理。实施环境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化、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销号等信息及时录入“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有效管控,切实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13.加强跟踪问效。加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回头看”,依托“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定期调度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治进度,对整治进度缓慢的企业开展现场督导,做到一般隐患整治不过年,重大隐患整治集中攻坚。
四是在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综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14.建立健全风险防控设施设备。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建成完善的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体系,各类应急设备要整体发挥应急作用。
15.开展“一河一策一图”自查。开展“一河一策一图”现场自查,持续提升“一河一策一图”质量,做到上传文本、清单、点位准确无误,让可利用应急空间设施设备发挥实效。
16.加强能力素质培训。开展“6·5”环境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参加全市“一河一策一图”无脚本推演大比武。举办1期全区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督促指导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加强辖区“一河一策一图”无脚本推演和救援队伍训练。
17.强化专家技术支撑。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应急处置技术的交流。建立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
五是在提升环境应急演练实战水平上跃上新台阶。
18.高质量编制预案。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等级,登记信息,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修订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推进行政区域、流域、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修订备案。
19.高水平练兵备战。加强与南川区的沟通、协调,高质量完成跨区联合应急演练。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六是在加强环境应急信息化建设上增添新动能。
20.提升信息化能力。及时填报更新“国家环境应急管理平台”有关环境应急物资信息。核查“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中重点风险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空间数据,督促企业及时更新数据,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七是在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上开创新局面。
21.持续推进能力建设。落实《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壮大环境应急队伍,充实人员物资,加强资金保障,开展环境应急物资维护管理工作。引导社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加强调度、培训和演练。
八是在受理环境污染举报投诉上展现新作为。
22.畅通受理渠道。加强对接“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做好环保举报投诉工作。及时办理“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中群众投诉,及时研判和处置群众投诉热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严防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23.加强有奖举报。实施《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积极拓展线索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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