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合作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中国邮政武隆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2023—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9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发改办环资〔2023〕150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渝府办发〔2023〕79号)、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重庆市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渝发改资环〔2023〕522号)、《关于开展 2023 年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市级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重点对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2023年12月25日前。
二、主要核实内容
(一)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美丽重庆建设大会以及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方案中关于治塑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1.推动塑料制品源头减量。
(1)压实生产销售环节责任。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的落实情况;禁用塑料微珠的落实情况;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情况。
(2)商务文旅领域,包括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情况。
(3)邮政快递企业推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减量、落实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情况。
2.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利用处置情况。
(1)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城乡环卫清运网融合情况;社区、商场、办公场所、邮政快递企业营业网点、铁路旅客运输等领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情况;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情况。
(2)农膜和农药改装等废塑料回收情况;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情况。
(3)公共机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情况。
(4)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环境监管情况;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情况。
3.江河水域清漂专项行动情况。
(1)县域内重点江河水域内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情况。
(2)河岸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情况。
(3)船舶塑料垃圾收集、转移和处置情况。
三、工作方式
(一)部门自查。
由区生态环境、区发改委牵头,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对本辖区塑料污染治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实,并于12月22日前将自查核实情况送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市级联合专项行动工作组现场核实。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组织成立2个塑料污染治理市级部门联合专项现场核实工作组,对部分区县开展现场核实。现场核实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听取区县关于2023年度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实地调研核实重点区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3.核实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的投诉、信访等情况;4.随机抽查了解相关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对照本通知明确的内容,严密组织开展自查,总结成绩、找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办法,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做好迎检准备。市级部门联合专项现场核实工作组将于近期开展现场核查,请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对接市级主管部门,明确工作要求,做好资料准备和现场核查点位。
联系人:区生态环境局:张亚容,电 话:77721369;
区发展改革委:李智豪,电 话:77761717。
附件:塑料污染治理市级部门联合专项现场核实工作组分组表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塑料污染治理市级部门联合专项现场核实
工作组分组表
组别 |
牵头部门 |
成员单位 |
检查区县 |
第一组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文化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
待定 |
第二组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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