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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11902K/2021-00276 [ 发文字号 ] 渝环督办发〔2021〕5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21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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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严格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纵深开展督察、强化跟踪问效、形成警示震慑、推进工作落实、实现标本兼治,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重要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加强政治学习。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铆紧落实

(二)强化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践行者、不懈奋斗者。坚决防止和反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搞“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落实统筹精简督查检查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三)严肃监督执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重庆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和重庆市生态环保督察六严格、十六严禁纪律要求。督察人员自觉接受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督察队伍。

二、扎实开展督察工作

(四)强化督促统筹作用充分发挥生态环保督察督促统筹推动作用,适时筹办召开市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等有关会议广泛调动、统筹整合用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力量,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聚焦“十四五”规划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聚合督政效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五)强力推动责任落实深化运行“市领导带头督、市委督查办和市政府督查办重点督、市生态环保督察机构专职督、市级部门和区县分条分块督”督办机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责情况年调度、年报告,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区县责任清单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压紧铆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

(六)精准实施专项督察。紧盯中央巡视、两轮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三轮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市级集中督察,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聚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区管理、库区水土流失、库区消落带治理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直奔问题、强化震慑,组织开展点穴式专项督察,及时形成督察专报、反馈问题建议,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落实。

(七)强化日常整改督办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牵引,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分区域、分领域实施日常督察,对各区县和市级部门(单位)、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扎实抓好各类“中字头”“部字头”“市字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察、回访核查。严格督促落实责任单位自查、督导单位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查三个重点环节,夯实各方责任、发挥专家力量,严督整改推进、严控整改质效。对年度整改任务未按时完成的,纳入考核;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提出通报、约谈或开展专项督察的建议。

(八)常态开展巡访暗访。认真落实《“三江”流域重庆段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巡访暗访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常态化协调推进巡河巡查、长江经济带常态化明察暗访、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暗查暗访、常态化执法监管等4方面重点工作。定期曝光披露典型案例,制作播放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有力发挥警示促重视、警示促落实、警示促整改作用。

(九)聚焦重点驻点督察。对交办和督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组建工作专班进驻相关区县或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等单位的方式,实施驻点督察,持续传导压力,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十)深化川渝督察联动。深化落实《川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动合作协议》有关具体措施,健全完善常态化共同发现问题、一体交办问题、一体整改问题机制,对群众关注热切的跨区域、跨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督察、同步交办、同标准整改

(十一)积极做好配合督察。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暗访组、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督察检查,加强沟通协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十二)认真筹备例行督察按照每届市委任期内开展一轮例行督察的工作要求,统筹制定全市生态环保督察五年工作计划,积极筹备例行督察,加快完善其配套的制度机制体系,建立健全督察组组长人选库、督察专家库、督察工作人员库,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摸底排查,梳理汇总问题线索,为顺利开展例行督察打下坚实基础。

(十三)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健全完善全市督察整改基础设施项目库并加强调度指导,项目化、清单化督办推动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加快补齐,推动社会经济、民生保障、生态保护“三位一体”协同稳定发展。

(十四)主动营造良好氛围。借助中央媒体平台,发挥市级和区县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全市生态环保督察经验做法、整治成效和先进典型的梳理总结和宣传报道。依托市级和区县“一报一台一网”,公开公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督察能力保障

(十五)持续强化督察队伍建设强化督察力量配备,推动完善专业化督察技术支撑体系,选拔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同志充实督察队伍。加强督察人员业务培训,围绕干部综合素质提升,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参加业务交流等活动,持续提升干部督察能力继续接收区县干部挂职锻炼,积极推荐优秀干部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学习锻炼,把督察队伍打造成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排头兵”。

(十)持续完善督察机制组织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营造抓督察、促整改的良好氛围,同步优化督察工作制度,构建完善全过程、全链条的问题发现、交办、督办、考核、问责机制提高督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十)持续优化督察方式从督察的内容、对象、方式等方面优化督察方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开展随查暗访,

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任务、重点目标和重点环节的调研指导和督办推动,既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又总结发现典型经验,提高督察效能。强化督察新技术、新装备支撑作用,依托环保+互联网督察信息系统平台,充分运用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4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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