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河长办公室《关于纵深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办河湖〔2024〕4号)要求,强化山区河道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四责任人”名单,现将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附件:武隆区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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