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4050/2021-0000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3-26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1.大溪河严重减水断流问题整改;2.小水电生态泄放监管常态化。 |
整改责任单位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1.确保大溪河电站大坝生态流量无节制泄放及足额泄放;2.采取小水电生态泄放监管平台定期抽查,现场不定期复核,实行生态泄放监管常态化;3.进一步改善河流生态。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一是及时核定了大溪河河流电站生态流量。大溪河电站和大溪河三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最低标准为2.81m³/s。二是完成了大溪河河流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建设。2020年8月底,大溪河电站和大溪河三级站大坝处生态基流泄放设施建成投用。三是完成了全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大溪河电站和大溪河三级电站于2020年10月14日完成河流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建设,并接入武隆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平台。四是通过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印发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制度等形式,增强了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了生态泄放日常监督管理。 |
整改时间 |
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区发展改革委陈亚伟,联系电话:77761717;区生态环境局黄俊,联系电话:77722712。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