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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2-28

2022年,武隆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抓政治建设,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成立机关党委,推动3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支部为单位,采取全面学与专题学、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会议、讲座、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平台、干部网络学院等多种方式,把全局干部的思想牢牢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抓理论武装,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在全局推进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共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政治学习24次,支部理论学习6次,组织开展讲党课4次,采取“五学并用”全覆盖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6次。组织开展参观和平中学旧址、观看爱国主义电影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三是抓制度规范,提高决策民主科学化水平。严格遵照局党组工作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凡属重大工作安排、党建工作、廉政建设、人事任免、办公设备购置和司法所建设等重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一年来,组织召开局党组会26次,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60余项。

(二)坚持全局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1. 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依法行政成效显著。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落实《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一意见八方案两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述责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一是建立学讲长效机制。制定《武隆区领导干部学法讲法实施方案》,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法长效机制,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普法,全年共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讲座9次,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2568人次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出台《武隆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库,依法及时准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06件,清理并废止规范性文件6件,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督查3次,审查有关招商引资合同、涉法事务122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60余条。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定期排查归集制度及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的通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建立定期排查、投诉受理、核查反馈和整改督办机制。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设立“武隆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区司法局,实现行政复议“一窗口受理”、法律问题“一站式服务”。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共69件,实现零纠错,行政应诉案件77件,应诉案件零败诉,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牵头解决了行政执法法律交叉,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五是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清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74项,对全区55个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委托执法事项清单34项,做到权责清晰,并形成了执法监督的“七步工作法”。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区行政执法水平得到大的提升。是抓好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印发《武隆区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重庆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66项有力措施,形成“责任区领导+责任部门”的整改落实责任机制,对标对表、明确任务、挂图作战,已全面完成整改。

2. 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为途径,司法为民质效提升。

一是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制定并上报2022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共264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2万余人次。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持续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270余次,开展民法典讲座71场,受教育4.3万余人次。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区214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咨询累计10160人次。打造“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开通线上法律服务渠道,全面推广使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平台已注册92500人,提供线上法律服务6557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92件,办结各类援助案件379件,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838.8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501万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认罪认罚302次。办理公证999件,其中涉外40件、涉港澳台3件。办理鉴定120件,当事人满意率100%。代理刑事辩护案件93件,代理民事案件1614件,代理行政辩护案件67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7件,担任法律顾问440家。代理劳动仲裁案件42件,咨询和代书1421件。三是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建成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2个,打造法治大院267个,培养“法律明白人”758名。在仙女山石梁子、芙蓉街道堰塘村、后坪乡白石村等建设“法律之家”示范点12个,打造基层一线法律服务综合平台,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大法治保障。

3. 以筑牢基层治理法治化为根基,平安建设持续向好。

一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成立武隆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乡镇(街道)+村居+社(居民小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对全区1208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全区253个人民调解组织全面推广“让一让”调解工作法。二是开展重点人群精细管理。以贯彻落实重点人群服务管理“1+4”制度体系为主线,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两失人员”、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牵头抓总工作,定期收集各部门工作数据并及时向区委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各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建立刑满释放重点人员月研判制度,依法开展社会调查。

二、存在不足

作为法治建设的牵头部门,职权、手段还不够刚性,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力度不均衡,个别乡镇(街道)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不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不够高、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扎实。

三、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理论联系实际,持续推动每月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讲法制度,切实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出新成效。三是开展法治示范引领行动,抓实抓好“让一让”人民调解示范、法治乡村“武隆院长制”示范,沧沟乡纳入法治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四是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好法治政府单项示范工作,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上新台阶。五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行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终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六是不断推动全区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建设。探索“武隆乡村善治”机制体制,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创建力度,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立“法律之家(法律顾问)+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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