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261E/2024-0001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司法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法律事务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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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法律事务中心主要是提供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承担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承担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及区政府涉法事务处理;承担全区行政执法规范、执法人员培训及法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武隆区法律事务中心为重庆市武隆区司法局所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编4人,现在编在岗4人。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9.43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法律事务中心4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区法律事务中心202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中心在编在岗4人,本年度为第一年独立预算,均预算因公出国(镜)费及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无预算项目支出,无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法律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石莉芳    联系方式:023-777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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