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上级拟订的法律法规草案在全区范围内征求意见建议的对接、统筹、协调、反馈等工作;承办区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指导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武隆委办字〔2019〕20号“三定”方案,我局为区政府的组成机构,区普法办设在我局,内设科室12个,含政治处、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计财科、区依法治区办等。下设2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有法律援助中心、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法律事务中心等3个下属事业单位。
2022年我单位共有编制7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54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14人;年底实有人数6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5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12人.本年度调出3人,调入5人,新招录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866.34万元,年初结余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866.34万元,年末结余结转0万元。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2.59万元、支出2224.59万元相比,收入减少236.25万元,减少11.2%;支出减少358.25万元,减少16.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均公用经费在2021年度基础上再压缩,合理分配和安排项目资金,节省资金的同时达到效益最大化,全面理性节约。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86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25万元,减少11.2%,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均公用经费在2021年度基础上再压缩,合理分配和安排项目资金,节省资金的同时达到效益最大化,全面理性节约。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2.59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86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8.25万元,减少16.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包含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22万元,二是2022年人均公用经费在2021年基础上再压减,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66.3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6.25万元,减少11.2%。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66.3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8.25万元,减少16.1%,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与2021年相比,年末结转结余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包含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22万元,二是2022年人均公用经费在2021年基础上再压减,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25万元,减少11.2%。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均公用经费在2021年度基础上再压缩,全面理性节约。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2.59万元,占100.0%。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8.25万元,减少16.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包含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22万元,二是2022年人均公用经费在2021年基础上再压减,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4. 比较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528.03万元,占8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96万元,减少6.4%。本年度公用人均经费及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4.82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4万元,减少4.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纳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76.35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87.14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基本保持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6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社保缴纳基数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用等。公用经费16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43万元,下降51.3%,原因主要是人均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下调以及公务用车运行费标准下调。公用经费用途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万元,增加22.2%,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65万元,增加59.0%,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我单位经财政局、区政府同意报废执法执勤车2辆,同时新采购执法执勤车辆1辆,价值22.7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22.7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采购执法执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相比增加22.7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执勤业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52.6%,提倡过紧日子,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3%,严格落实区政府过紧日子十六条的精神及要求。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2.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等本级其他单位检查工作等日常工作便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减少0.6%,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力争保持一致。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严格落实区政府过紧日子十六条的精神及要求。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26元,新购置一辆执法车22.7万元,车均维护费2.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39万元,比2011年度减少177.43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人均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下调以及公务用车运行费标准下调,全面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与上年度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4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疫情管控本年度未能如期举办全区执法人员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保有量为3辆,其余3辆为待报废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执法、执勤等日常业务。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一体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及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本次绩效评价资金共590万元,2022年12月底前到位369.74万元,尚有220.2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到位;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如有),涉及资金0.00万元,我单位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分,结果为优,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到位,项目安排合理,资金绩效作用发挥充分,有力助推了全区法制化建设。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联系人:石莉芳
电话023-77715299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2022年度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附件3: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