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监管工作实际,严格实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管理,明确监管工作目标责任,现将《武隆区2021年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大家遵照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武隆区2021年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2021年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合理有效利用监管资源,强化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最大限度解决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
二、计划范围
(一)全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全区已备案登记的小作坊。
三、职责分工
(一)区局食品监管一科职责:
1.负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评定工作,根据风险等级制定全区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2.牵头组织开展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各类专项检查、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见附件1备注)日常监督检查;
3.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并指导实施;
4.指导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开展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以及质量后处置等方面工作;
5.指导完成各类创建工作;
6.其他各类专项行动及联合执法,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二)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主要职责:
1.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见附件1);
2.负责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处理;
3.完成区局下达的各项专项检查、监督抽检工作及后处置工作;
4.完成小作坊现场核查工作;
5.完成各类创建工作;
6.负责完成辖区的投诉举报及后处置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日常监督检查。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共54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2家。其中:A级食品生产企业13家、B级食品生产企业37家、C级食品生产企业4家,B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2家。A级监管频次不低于1次/年,B级监管频次不低于2次/年,C级监管频次不低于3次/年,D级监管频次不低于4次/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辖区内已登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64家。其中B级163家,C级1家。B级监管频次不低于2次/年,C级监管频次不低于3次/年。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小作坊要依法予以取缔。
(二)严抓工作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完成辖区内生产者抽检不合格的质量后处置。
(三)专项监督检查。一是根据区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时间节点、检查事项上,将专项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二是按时保质完成市局安排部署的各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类专项整治任务;三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各自分工与责任,积极开展监管工作,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层层落实责任,督促食品生产者合法经营、规范经营。
(二)科学推进,严守底线。从工作实际,任务期限,监管机制等多方面情况出发,合理分配任务,持续推进监管工作,不留监管空白,保障食品生产稳定可控,稳中求进,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三)严格纪律,强化检查。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廉洁自律,切勿走马观花,对标对表检查,不留死角盲区,仔细记录监管信息,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四)完善信息,及时研判。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单位信息档案和监管工作台账,及时总结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好食品安全隐患防范工作。
(五)加强沟通,及时汇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食品生产者加强整改,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进行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区局进行报送。
附件: 1.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表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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