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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日期:2023-01-06





今年以来,全区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公平竞争治理能力和水平,制度总体落实情况较好,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总体情况

(一)明确职责,建立机制。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副召集人任副组长,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指导、审查、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规范审查。区公审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在制定“有关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政策制定单位要建立完善自我审查制度,审查过程中对发现需要修改的,及时进行修改调整。2022年我区共审查新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228个,以区政府名义下发文件8个。委托第三方评机构对区规资、区城管局、白马镇政府等3个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抽取政策措施90份,违反审查标准条款数为28项,条款违反审查标准的频次为30次,政策措施抽样评估整体差错率为16.67%。

(三)强化措施,夯实责任。要求联席成员单位必须落实审查人员,明确审查人员的责任。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明确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落实分管领导、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明确审查程序和标准。对单位出台的政策措施实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双重并联审查,对未签署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不予出台。合法性审查机构开展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对起草机构提交审查的政策措施未作出是否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明确判断,或经判断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但未提交完整的公平竞争审查材料的,不予进入合法性审查程序。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武隆日报、专题培训、QQ工作群、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党委(组)会,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武隆府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体制机制。通过学习和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性,认识到公平竞争审查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中的深刻影响,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和培训力度不够,工作开展缺乏指导性。部分单位部门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初衷、政策体系的宣传解读、具体操作流程和程序、各单位部门承担什么角色等等还没有形成足够的共识。另外,由于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不够,举办培训班较少,很多基层工作人员,甚至包括部门主要领导都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没有系统的认知和全面的理解,导致工作开展缺乏目的性和方向性。

(二)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有些部门和乡镇(街道)对审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部门的机构和人员配置不到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疏于安排,审查工作流于形式,不讲究审查程序,不注重审查的质量和效果,审查过程经不起查证,审查结论经不起检验,不能够做到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审尽审”,部分政策制定机关仅注重自我审查,而未按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问题。

(三)政策理解不到位,审查能力有待增强。部分政策制定机关缺乏公平竞争审查专业人员,业务能力难以完全满足工作的需求,一些政策措施经审查后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严重制约了审查工作的质量和审查制度的实施。另外,部分单位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的政策理解不到位,在管理方式上还习惯于采取限制准入、指定交易、重点扶持、选择性补贴等传统手段干预市场,在制定产业政策和开展招标、投标时还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

(四)经费保障不到位,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区公审办要求各成员单位对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许多部门审查人员因业务不熟悉,就想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介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但由于缺乏专项资金,就不愿意引入第三方评估,造成自身公平竞争评查的质量不高。

(五)监督机制不完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由于我区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政策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惩处力度不强,造成部分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部分文件的出台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部分审查出来的问题也没有整改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对公平竞争的审查清理。要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严把“审查清理关”,各部门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歧视性的各类优惠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对限制公平竞争问题的整改。各部门对评估发现的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要举一反三,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立行立改,按照规定时限将整改情况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委托评估机构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并向区政府报告总体评估情况。

(三)进一步强化对限制公平竞争的线索排查。区公审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与本系统正在开展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聚焦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动、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等四类行为,深入排查违法线索,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线索排查情况。

(四)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首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意义,要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垄断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加强审查能力建设,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各级部门的有效实施,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其次,各单位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审查制度、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和审查程序,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见实效。要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抽查,深化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评工作;再次,要按照市级联席会议统一部署,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系统的推广运用,有效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过程监督;其四,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培训,提升“关键少数”的公平竞争理念。加强审查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审查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深化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加大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件,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保障。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人员,压实责任,增强法治思维树牢合规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审查规则,严格落实《重庆市涉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等制度机制;要持续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长效机制,提高审查质量,确保审查有实效,统筹抓好成果转化和应用工作。

(六)强化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督促考核。将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成效显著、落实得力的要表扬推广;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严重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予以追责。



重庆市武隆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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