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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74533737XD/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渝人社发〔2022〕60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12 [ 发布日期 ] 2023-01-09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助力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满天星”行动计划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相关处室(单位):

现将《助力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助力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

行动计划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2022﹞21号),服务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速实现“人气聚起来、楼宇用起来、产业兴起来”任务目标,结合人力社保部门职能职责,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引进

1.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定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引才政策,优化柔性引才机制,加强海内外高层次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及团队引进。加大《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重庆市加快集聚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若干措施》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宣传和落实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安家资助、岗位津贴、项目支持、科研经费、金融扶持、成果激励等方面予以支持。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降低开考比例、简化招聘程序,招聘的高层次、急需紧缺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可申请使用特设岗位聘用,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申报“鸿雁计划”,增加入选人数,对相关人才提供最高200万元奖励,对用人单位按照引进人才年薪的5%给予经费补助。(牵头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专家服务中心)

2.加大博士后招收力度。软件和信息服务相关领域在读博士毕业生,可申请最高3万元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进站博士后,给予16万元/人·2年日常资助;出站留(来)渝继续从事科研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15万元/人·3年的出站留(来)渝资助。在站期间可申报博士后国际交流培养计划、国际学术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等项目。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博士后人才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等有机融合。到2025年,新建软件和信息服务博士后工作站20个,年招收软件和信息服务博士后100名以上。(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3.加强塔基人才集聚。建立以年薪收入为标准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认定体系,发挥薪酬导向效应,明确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相应倍数以上,可认定相应层级人才。支持区县制定出台软件和信息服务专项人才政策,把年薪收入作为重要考量标准,完善支持举措。加快实施《重庆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集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塔基”人才,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由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购房或安家补贴,市级财政按区县实发额的50%给予区县补助,且博士学历及高级职称职级不超过5万元/人,硕士学历及中级职称职级不超过2.5万元/人。(牵头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责任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开展专项引才活动。依托“重庆英才”品牌,运用“重庆英才网”网络平台,采取“线上+线下”“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通过开展“百万英才兴重庆”全国重点高校城市行、博士渝行周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引才专场等活动,加快引进一批行业领域国际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青年技术人才,提升产业人才队伍层级。到2025年,引进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和各类信息服务等方面人才2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综合处、市人才大市场集团有限公司)

5.激发市场引才活力。构建市级部门-区县政府-用人单位-猎头机构分层分级人才引进供需对接平台,探索人才引进“企业+市场”复合模式。依托专业猎头基地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揭榜招贤”榜单和引才专项岗位,鼓励市场化引才机构积极引荐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每年促成一批市场化引才机构与区县政府、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签订引才目标责任书。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成功引进我市“揭榜招贤”榜单和卓越工程师专项岗位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的,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人和最高4000元/人的激励支持。对协助我市引进软件和信息服务急需紧缺人才的团体和个人进行“星级”认定并予以通报表扬,按“星级”给予最高2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对用人单位引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给予用人单位引才专员累计一年不超过5000元的补贴奖励。建立海内外引才渠道合作机制,设立人才工作服务站,聘任人才服务大使,给予工作经费支持和考核优秀奖励。(牵头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综合处、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人才大市场集团有限公司)

6.完善数字人才发展平台。强化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国重庆数字经济人才市场、“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重庆市区块链数字经济产业园、人社西部(重庆)数据实验室等国家级数字经济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高能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服务综合体。加强中国重庆数字经济人才市场建设,搭建“1+10+N”市场体系,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中、人才集聚的区县设立数字经济人才市场区县市场,在软件和信息服务相关企业、高校设立数字经济人才市场工作站。支持区县建设市级软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软件人才市场,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补助。建立重庆数字经济人才联盟,邀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为成员单位,开展数字经济人才及产业政策研究、学术研讨等工作。(牵头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责任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二、抓实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培育

7.加大推荐选拔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在申报重庆英才计划、卓越工程师、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各项资助、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市专家工作室、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人才项目或平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对入选重庆英才计划的,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人才奖励金,每人最高200万元研究支持经费。逐步提高相关人才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中的比例。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人选,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在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

8.健全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采取“以考代评”,通过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认定其具有相应级别职称。在相关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中,增加软件著作权、软件开发项目等作为申报业绩条件,鼓励引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增强软件相关业绩。增设数字技术职称专业,将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数字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对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直接认定为初、中级职称;培训合格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业绩条件。(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9.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数字技能新职业、新标准开发。建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评价机构及职业(工种)备案“绿色通道”,简化审核流程,试行用人单位备案承诺制。引导已备案的用人单位、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相关职业(工种)等级认定,拓展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评价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并将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待遇有机结合。推行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职务(岗位),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动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加大贯通评价机构征集力度,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专技人才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探索开展数字技术技能人才“一培一考三评三证”。探索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流通性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到2025年,开展数字技能人才评价3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责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综合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10.加大专技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开展高级研修项目,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领域班次,每年培养培训高层次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不少于500名。聚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对取得相应证书且符合重庆市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整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等平台资源,重点支持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军企业创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境外人才按规定参加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等职业资格考试。围绕信息技术、大数据等领域,发布第二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允许相关专业人才按规定在试点区域提供专业服务。到2025年,培养培训软件和信息服务专技人才2万名以上。(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11.搭建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围绕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到2025年,建成30个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按规定给予5-500万元/个补助经费。支持区县申报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类实训项目。优化技工院校信息类专业结构,支持建设一批相关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引进培养高水平教师,推动技工院校建立数字技能职业训练院。全方位推动校企合作、集团办学、工学一体化,支持我市技工院校与全国知名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合作,开设产业学院、订单班、冠名班,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有针对性培养软件和信息服务技能人才。集聚优质培训资源,支持行业企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机构在培训联盟内组建“满天星”数字技能培训分盟,共同打造人才培养、人才交流、就业服务综合平台。(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责任单位: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

12.开展数字职业技能培训。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从业人员和就业重点群体为主要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组织开发一批数字技能专项职业能力和特色职业(工种),及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开展数字技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丰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形式,依托重庆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开设“满天星”行动数字技能培训专区,发布一批线上技能培训公开课,开发一批线上补贴性培训项目,建立完善培训讲师库。开发“满天星”数字技能职业培训券,依托电子社保卡向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年均定向发放1万张以上。发挥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实习实训基地作用,依托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打造“渝能人”技能培训品牌,统筹做好数字技能培训项目结业考核。到2025年,开展数字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开发30个以上培训标准。(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责任单位: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13.拓展人才培养渠道。支持软件产业园区分层分类建设重庆市专家服务基地。优化实施“千名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推进国(境)外人才交流培养,优先选派、培养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专技人才参加卓越工程师大赛,同期开展成果转化对接活动。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技能人才参加“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和“巴渝工匠”杯系列职业技能竞赛,持续开展信息通信、软件测试、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网络营销系列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按照《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补助办法》对获奖选手予以奖励,符合条件的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实现以赛引才、以赛促研、以赛兴业。(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综合处;责任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专家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三、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员就业创业

14.兑现落实补贴政策。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按规定给予补贴。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吸纳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单位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全额给予社保补贴,一般不超过3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我市户籍脱贫人口、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提高至6000元/人。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分类实施“直补快办”和“免申即享”,让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充分享受资金补贴。(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15.开展就业专项服务。为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依托就业服务联盟,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举办小型化、精准化、专门化的“小精专”型招聘会。组织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进高校、进市场,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系列活动。优先安排有招聘意愿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做客“重庆英才·职等您来”网络直播招聘,开展线上带岗。多渠道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岗位信息、市场工资价位等信息,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服务,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新增从业人员目标。到2025年,促进3万名软件和信息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就业。(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

16.做好就业见习服务。开通就业见习基地备案绿色通道,指导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重点企业新建优质就业见习基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紧扣见习基地的用人需求,向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做好供需对接服务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对吸纳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1300元/人·月,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提高至1500元/人·月。(牵头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17.加大创业孵化扶持。将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相关产业园优先纳入市、区两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评审范围,培育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并对成功申报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按规定给予最高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和绩效奖补。加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项目的孵化培育,为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提供场租水电减免、办公装修、网络通讯、创业培训、事务代理、融资对接等“一条龙”创业孵化服务。在创业孵化基地设置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导师服务站,定期组织相关创业项目开展示范培训、创业沙龙、专项服务活动。指导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出台支持基地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项目发展的措施,吸引更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项目入驻。提供一批免费创业工位,供有需求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者使用。(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18.加大创业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中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其中离岗创业人员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离岗创办企业业绩突出,其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考核优秀比例;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全面取消创业担保贷款户籍限制,对符合条件的来渝创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给予个人最高20万、企业最高3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实施“政策+商业”组合贷款模式,提高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个人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50万元(20万元政策贷款+30万元商业贷款),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500万元(300万元政策贷款+200万元商业贷款)。扩大政策宣传面,实现“政策找人”,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牵头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19.提升创业服务质量。认定培育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初、中、高级创业导师,组建创业导师服务团进企业开展创业服务活动,通过“线上轮流坐诊、线下精准服务”的方式,挖掘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项目。开展创业服务进校园进园区活动,强化政校、市区联动,到2025年,建成高校创新项目服务站30个、创业园区项目联动站20个。简化创业服务经办流程,减少申请环节和申请资料,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实行“一网通办”。针对毕业5年内创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的优质创业项目,给予资金资助、融资服务、创业孵化、品牌推广等跟踪扶持。(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营造良好创业生态。积极搭建展示交流平台,举办“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大创慧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设置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赛道,形成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人才选育、创业典型塑造、创业经验分享、创业成果展示、创业资源对接、项目持续赋能、产业聚合发展全链条。实施“渝创渝新”创业加速计划,针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提供融资对接、实地调研、品牌打造、专家指导等“一对一”服务。针对典型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项目,开展系列专项宣传,激发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创业创新热情,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和良好创业生态。(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强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服务保障

21.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加快建设“重庆英才服务港”,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分层次发放重庆英才服务卡,配备服务专员+联络员,推行“现场办、代理办、陪同办”等定制服务,提供重庆英才服务热力图等个性服务。在重庆英才网、重庆英才服务卡微信小程序集成服务事项,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和学术交流、住房保障、旅游出行、配偶就业、交通便利、金融支持等69项人才服务,实现人才服务“一网通办、全渝通办”。组织开展全市英才服务培训,提升英才服务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2.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依托重庆市“智慧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做实市内外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信息检索、类别细分等工作,形成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和人才数据库。结合高层次“人才图谱”建设,完成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产业挂链工作,编制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图谱。依托人社西部(重庆)数据实验室,加强人社数据与第三方多源数据的交换共享与联合价值挖掘,持续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人群规模、人群分布、迁徙流动的动态监测。精准掌握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从业人员和创业项目情况,更好指导就业创业工作开展。(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市人才大市场集团有限公司)

23.提供便捷公共服务。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重庆人社”APP开设“满天星行动”公共服务专区,汇集人社领域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事项,为相关企业和人才提供求职招聘、补贴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事项网上申请、快速办理便捷服务。运用5G、云计算、区块链、元宇宙等新技术,精准筛选出符合政策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人员清单,推动实现政策找人、“免申即享”“无感智办”。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产业园设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站,开展社保政策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就近提供社保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市社会保险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4.开展数字理论研究。依托中国重庆数字经济人才市场平台,联合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研究院等专业机构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分类及评价规范、人才发展报告、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等项目研究,为政策制定、人才引育留用提供参考。(牵头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5.加大表彰激励力度。对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积极推荐参评国家和我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支持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倾斜。支持授予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牵头单位:表彰奖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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