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武隆人社发〔2023〕253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和《关于印发武隆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23〕64号)的相关规定,经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武隆人社发〔2022〕133号),《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隆区“15+5”人社便民服务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人社发〔2023〕41号),《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武隆人社发〔2023〕127号),《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武隆人社发〔2023〕178号)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废止理由 |
1 |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
武隆人社发〔2022〕133号 |
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
2 |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隆区“15+5”人社便民服务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武隆人社发〔2023〕41号
|
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
3 |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
武隆人社发〔2023〕127号 |
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
4 |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
武隆人社发〔2023〕178号 |
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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