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4533737XD/2025-0001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5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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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理工作,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立案、受理、处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指导、业务咨询、案件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2承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根治欠薪的业务指导和具体事务;负责具体处置根治欠薪领域突发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矛盾纠纷事项排查及回复;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工作。

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重庆市武隆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重庆市武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无下属机构

机构改革情况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武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原武隆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合并为武隆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重庆市武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4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增加187.53万元,主要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武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原武隆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合并为武隆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故导致本年度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46.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2.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4.1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增加187.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192.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7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42万元,比2024增加18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42万元,比2024增加 192.2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30.84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61.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减少4.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由局机关统一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庆市武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4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2024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由局机关统一预算,故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8.54万元,比上年增加30.84万元,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武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原武隆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合并为武隆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故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2025年无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翎舰

联系电话:023-7773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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