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游客中心农特产品形象打卡点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招商的公告
日期: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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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仙女山街道游客接待中心右侧用地作为天生三桥、仙女山景区和龙水峡地缝景区集散地的独有区位优势,年接待游客近400万人,本项目拟通过对游客接待中心入口右侧小树林区域约2600m²场地开展升级打造,实现景区内外联动要求,在大景区设立农产品形象售卖店,为游客和旅居人群提供一个集中了解和购买公司优质农产品的场所,有效加强公司形象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实现销售增长,因此拟打造特色农产品形象打卡点。

二、范围及要求

(一)策划设计范围:以地块可使用面积2600m²为核心区域。

(二)策划设计要求:一是具有前瞻性,引入符合趋势的先进理念;二是融合独特的资源属性,打造出具有美感魅力的场景,融入武隆区特色老鹰茶精酿啤酒及农副特产品;三是定位应符合市场潮流,具有市场价值,能支持项目的长久生存力和发展力。此外,设计应该基于投资规模可控,投资概算不超400万元,并符合土地规划要求。

(三)运营方案要求:运营方案必须具有打卡项目属性,扩大项目的目标客群,运营模式必须具有明显的效率特点,以结果为导向。运营质量提供口碑支撑,进而带动项目的持续经济表现。提供切实可行的整合运营方案。运营需要遵守武隆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三、招商内容

(一)合作模式

1.合作方提供项目前期的策划设计、部分建设装饰工程、后期的运营管理,招商方根据审查通过后的策划设计成果进行相应的投资建设。

2.合作方接管运营后,每年向招商方缴纳不低于投资总额6%的投资收益。

3.土地租赁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4.若招商方在合作方提交审查通过的策划运营成果后一年内未启动建设,需向合作方支付策划方案总投资额2%的违约金。

5.若招商方完成建设后,合作方未接管运营,合作方需向招商方支付实际总投资额30%的违约金。

(二)合作期限:10年。

(三)运营保证金:合作方在运营期向招商方缴纳保证金,具体以合同为准。

(四)合作方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必须在武隆区范围内注册成立运营公司,注册的公司必须是合作方的全资子公司,进入运营阶段后与全资子公司签订运营补充协议,合作方母公司就子公司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承诺函。

(五)经营收入全部进入招商方账户,招商方每年,按经营收入的20%提取收益,每年收益提取未达到招商方投资总额6%时由合作方需另行补足。结算周期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六)服务标准要明确,运营要求全时季营业,建立差评反应机制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合法法人资质的企业。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三)近三年无违法或违纪行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违规和违约行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五、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含申请人单位、申请人报名表、申请人营业执照。

(二)投标初步策划方案,提交原创的初步策划文本;策划文本主要包括初步的整体策划、方案构思、重大功能项目一览表、技术经济指标、初步的运营方案和营销方案等。

(三)投标人在中标后需要完成深化的策划设计,达到初设深度。

六、项目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合作方不得将本项目进行抵质押、融资贷款使用。

(三)合作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招商方的安全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3000元收取(不包含专家评审费,另计费),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中介代理机构。

七、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评选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址:202584日至2025811日,联系人:车老师,联系电话:15978980009,地址:重庆市武隆区武仙路天乙小区A2单元1-1

(二)开标时间、地点:2025812日上午9:30,地点:重庆市武隆区长滨路262号锦江竹苑818楼会议室。

(三)评选方式:经专家评审团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中标,本次招商项目不设置最低报名家数限制,报名截止后,若有1家及以上意向方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具体见附件报名材料清单)并通过招商方审查的,视为招商有效,招商方将按本公告流程推进评审及合作洽谈;若无人报名或全部报名方未通过资格审查,招商方有权决定重新发布公告或终止本次招商。

1

策划理念(20分)

策划理念先进,具备国际化视野,具有差异化;

功能定位合理,充分挖掘资源潜力;

对比同类项目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具有较强落地实施性。

2

策划内容(20分)

内容具备市场吸引力、竞争力和可实施性;

配置能满足不同人群、客群需求;

具有场景特点和美学属性。

3

功能+设计布局(10分)

功能布局可以有效利用本项目资源;

体现空间布局特色。用地布局、建设指标和容量指标合理高效,且具有市场经济性;

功能布局能够满足运营优化的需求。

4

运营理念(20分)

提出适合文旅项目的运营模型;强调符合文旅项目特点的运营效率;

提出针对运营痛点的解决方式

5

运营路径(10分)

运营团队模式的专业性,包括团队配置;团队成员能力组合;团队预算比例等;

运营路径的专业性,包括导入期、增长期等不同阶段的运营路径,以及支持进入增长期的实施模式;

运营实施的可操作性,包括实施节奏的合理性以及应变能力;

营销方案以结果为导向,有性价比特点,有顺应市场特征,以及可转化和留存的能力

6

经济效益(20分)

投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投资可控,提出合理的投资和回报分析,具有经济性、可操作性。充分考虑市场效应,投资预算科学合理,体现经济效益。提出业主回报率方案。

(四)资料提交

1.申请人应提交两份纸质版及一份电子版(U盘,wordppt格式)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将不予受理。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需持身份证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备查。

5.投标方案(原件和电子档)。

附件:1.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游客接待中心农特产品形象打卡点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协议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84


附件1

报名表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          授权                               

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司组织的                                          ,代表本公司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签约等。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被授权人不得将授权标的转让给第三方。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于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3

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游客接待中心农特产品形象打卡点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及合作期限

(一)乙方提供项目前期的策划设计和后期的项目承包经营,业主方根据审查通过后的策划设计成果进行相应的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交付乙方进行运营管理。

(二)合作期限:10年(    日至    日)

二、合作内容

(一)项目地址: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游客中心西侧,面积约2600m²,具体位置以甲、乙双方现场踏勘确定并以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产业(集团)公司(渝2022武隆区不动产权第000311197号)中的用地红线为准。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其中策划设计内容包括:项目市场分析、项目定位、内容策划设计、功能布局策划设计及配套设计。建设内容包括:经甲方审定同意并符合设计及运营要求的部分装饰工程。运营服务内容包括: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项目,保持全时、全季的正常经营状态。

(三)承包经营条件: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及其合法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使用并进行全面经营管理,乙方对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风险。

(四)乙方在合同签署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策划设计成果(达到初设深度)。

(五)双方商定,项目经营收入全部进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按经营收入的20%提取收益,提取的年收益款总额不低于甲方投资总额的6%,年提取额未达到投资收益总额时由乙方另行补足。结算周期为30天,遇节假日相应顺延。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合理、安全使用各类设施设备。

2.若甲方需要对项目进行提档升级或投资建设新项目内容,则乙方随后每年向甲方另行支付增加投入金额的6%作为回报,甲方实际新增投资额(以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

3.甲方负责协调本项目涉及的土地权属纠纷处理。

4.在承包经营期,有义务确保提供给乙方的各项经营所需的资料合法有效,乙方完成各类证照办理、年检、安全检验工作。

5.向乙方提供各项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便于乙方实施各项管理工作。

6.不干涉乙方的合法正常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协调好地方政府、周边各方关系,保障各项正常经营秩序不受影响。

7.甲方在该项目经营期间产生的费用享受甲方优惠价,甲方优惠价由乙方制定。

8.合同到期后或终止合作后,甲方享受所投入资产所有权及处置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的承包经营期内,依法享有项目的自主经营权,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风险。

2.乙方经营期间可根据经营需要,对项目的装饰装修进行更新更换,增添经营所需的各项设施设备,新增的各项固定资产、物料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项目原有各项固定资产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由甲方确定后予以报废处理或另作用途。乙方也可因经营需要招商引入新的产品及相应的产品经营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从第一年开始销售甲方全品牌的农副产品、精酿系列啤酒,具体品类及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应保证项目的全时季正常经营状态。乙方应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建立差评的反应机制。

5.乙方对建筑改造装修,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不得以此为理由冲减承包金。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承担项目消防、水电、燃气、环境卫生等必要的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履行相关的安全管理职责及支付发生的安全管理费用;应做好防火、防洪、防盗等一切安全工作,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发生擅自转让、转租、担保、抵押等行为,由此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负责项目经营所需的各项日常保养、修缮工作,保障项目各项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运转。

9.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子公司注册(注册地在武隆,注册的公司必须是乙方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逾期超过30日且经甲方书面催告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及管理,安全管理协议另行签订。

11.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按项目总投资额的30%向甲方一次性缴纳运营保证金(15%现金保证金+15%甲方注册地担保公司出具的见索即付担保保函或银行保函),合同到期或协商提前终止,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用于弥补损失;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支付剩余损失。

1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严格履行,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书面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补偿或赔偿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交审查通过的策划运营成果,甲方一年内未启动投资建设,视为违约,需向乙方支付策划方案总投资额2%的违约金;甲方完成投资建设,乙方未接管运营,视为违约,需向甲方支付策划方案投资额30%的违约金。

(二)因国家征地导致合同终止的,地上附着物及经营损失补偿款直接补偿给甲方。

(三)因乙方原因项目经营全年停业累计不得超过15天,每超过1天按实缴的运营保证金的1%予以扣除,每年累计超过1个月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扣减运营保证金。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对于本协议的存续、履行、解释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依法向武隆区人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六、其他事项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或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内容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超出双方控制能力的或不可预计的事件或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变化、战争、疫情等。双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对方不能履行应有的职责的情况予以谅解,并按其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依法依规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履行以及修改本合同中的条款。

(三)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另一方的通知、其他通讯往来及争议解决法律文书(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甲、乙双方协议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均以如下地址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必须提前30日书面告知对方;否则一方对此地址寄送相关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如因无人收件导致退件,退件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约定执行币种为人民币。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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