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畜牧发展中心,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4〕101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4〕109号)文件,结合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0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3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4855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项目计划情况
本次下达的资金及项目详见附件。
二、做好项目公告公示
本批次项目已纳入区农业农村委部门预算进行了社会公开,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将项目建设内容、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建设进度和兑付情况等进行公告公示。
三、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
项目及资金管理与绩效管理实现“编制同步、运行同步、公开同步”。及时根据项目计划、实施方案或者施工合同等明确的建设内容规模等,科学编制绩效目标,要求目标编制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目标编制与项目建设及效益保持一致,作为后续监控、评价及审计检查的依据。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的过程监控,开展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绩效监控和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绩效目标表格式参照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中模版。
四、规范项目实施管理
(一)区畜牧发展中心、委属各责任科室和事业单位要根据上级任务清单细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做好任务分解、备案、审批工作,并及时按要求上报市级部门相关处室。同时,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督促落实项目安全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并在项目完工后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报市级部门相关处室。
(二)属于财政资金支持的经营性项目按要求全面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属于支持市场主体的资金要建立完善支持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强农惠农富农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有关政策,凡违反有关规定实施项目,涉嫌“非农化”、“非粮化”的,一律不纳入实施范畴。
(四)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及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要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20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管的通知》(渝财预〔2024〕13号)等文件要求,并按照规定积极配合审计、监督部门开展相关检查。
五、规范资金申请和支付
严格执行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涉农项目资金拨款申请相关事宜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20〕4号)精神,并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加快涉农项目资金支付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20〕38号)规定,加快项目建设,收集完善相关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开展完工验收和申请资金拨付。
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类型 |
项目所在乡镇 |
建设地点 |
建设性质 |
行业主管部门 |
建设任务 |
资金级次(万元)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 |
资金来源 |
资金预算单位 |
备注 | |||
小计 |
中央 |
市级 |
区级 | |||||||||||||||
合计 |
4855 |
4855 |
0 |
0 |
|
|
|
|
|
| ||||||||
1 |
扩种油菜 |
粮油和种业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巩固油菜种植面积 |
37 |
37 |
|
|
全区油菜种植户 |
油菜整治面积保持稳定 |
直接补助资金受益 |
渝财农〔2024〕101号 |
区农业农村委 |
粮油和种业科 |
2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
粮油和种业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2万亩 |
179 |
179 |
|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户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2万亩 |
直接补助资金受益 |
区农业农村委 | ||
3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
农业产业发展 |
仙女山街道、和顺镇、平桥镇、黄莺乡 |
仙女山街道、和顺镇、平桥镇、黄莺乡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88万亩 |
3927 |
3927 |
|
|
项目区农户 |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88万亩 |
流转土地、务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
渝财农〔2025〕20号 |
区农业农村委 |
项目实施单位待区政府研究 |
4 |
耕地质量提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
农田与耕地质量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武隆区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数1397个,剖面样点数42个。 |
58 |
58 |
|
|
全区农户 |
完成表层样1397个、剖面样42个的采样、制备与检测。 |
为全区农户及科学实验提供种植、施肥对策与建议 |
区农业农村委 |
农田与耕地质量科 | |
5 |
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 |
粮油和种业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完成田间试验4个,农户施肥调查120户。 |
7 |
7 |
|
|
全区农户 |
完成田间试验4个,农户施肥调查120户。 |
技术指导受益 |
区农业农村委 |
粮油和种业科 | |
6 |
耕地质量提升(二轮延包) |
政改与合经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芙蓉街道 |
三坪村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502户、4537亩的延包合同签订 |
6 |
6 |
|
|
延包农户 |
502户、4537亩的延包合同签订 |
不收取农户费用 |
区农业农村委 |
政改与合经科 | |
7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145号)要求,完成新购置补贴机具1200台(套)。 |
95 |
95 |
|
|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提高全区农作物机械化水平 |
带动全区1050个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耕、种、防、收、粮食烘干、加工等全程机械化作业。 |
渝财农〔2025〕25号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
8 |
畜牧业发展支出—生猪良种补贴 |
区畜牧发展中心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补贴能繁母猪数0.3万头 |
2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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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给予补贴。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对自有种公猪站且种猪精液自采自用的规模场和种猪场开展人工授精的不予补贴。 |
一是完成0.3万头母猪补贴目标。二是年度资金执行率达到90%以上。三是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提高全区生猪良种普及率,带动生猪养殖户实现产业增收。 |
渝财农〔2025〕25号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畜牧发展中心 |
9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单产提升 |
粮油和种业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突出主要粮油作物,找 |
62 |
62 |
|
|
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提升全区粮油单产水平。 |
直接补助资金受益 |
渝财农〔2025〕23号 |
区农业农村委 |
粮油和种业科 |
10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培育 |
政改与合经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支持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鼓励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鼓励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 |
5 |
5 |
|
|
参与项目的家庭农场 |
支持1家以上的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鼓励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鼓励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 |
流转土地、就业务工 |
区农业农村委 |
政改与合经科 | |
11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培育 |
政改与合经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支持农民合作社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行质量和提升服务带动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通过购买服务、参加培训等形式提高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销售等能力。 |
21 |
21 |
|
|
参与项目的合作社 |
支持2家以上农民合作社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行质量和提升服务带动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通过购买服务、参加培训等形式提高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销售等能力。 |
流转土地、就业务工 |
区农业农村委 |
政改与合经科 | |
12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贷款贴息结算 |
计划财务审计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支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农业项目从银行获得的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支出进行贴息。 |
7 |
7 |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支持2家以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农业项目从银行获得的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支出进行贴息。 |
就业务工等 |
区农业农村委 |
计划财务审计科 | |
13 |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部门补助资金 |
政改与合经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万亩以上。 |
213 |
213 |
|
|
全区小农户 |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万亩以上。 |
带动全区5000户农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耕、种、防、收、粮食烘干、等机械化作业 |
区农业农村委 |
政改与合经科 | |
14 |
高素质农民培育 |
乡村治理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实施 |
区农业农村委 |
在全区具有示范代表性的从事种产业发展户进行开展示范培训 |
28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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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及乡村旅游层级更加提升 |
带动全区产业项目发展,促进提质增收 |
区农业农村委 |
乡村治理科 | |
15 |
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 |
乡村治理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实施 |
区农业农村委 |
对全区从事茶生产经营的群体进行技能培训 |
10 |
10 |
|
|
茶叶种植记、茶生产经营企业主体等 |
促进茶艺技能的进一步提升 |
使全区茶产业进一步扩大,茶艺水平提档升级 |
区农业农村委 |
乡村治理科 | |
16 |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
科教与市场信息科 |
农业产业发展 |
全区 |
全区 |
新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145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3个。 |
91 |
91 |
|
|
受益人口100人以上。 |
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数量145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以上。 |
提高基层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推广农业主推技术,发展农业生产。 |
区农业农村委 |
科教与市场信息科 | |
17 |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
区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
农业生态保护 |
全区 |
全区 |
|
区农业农村委 |
在全区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1.9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1万亩 |
65 |
65 |
|
|
全区 |
在全区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1.9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1万亩。项目实施区地膜回收处置率达83%以上 |
直接受益 |
渝财农〔2024〕109号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能源中心 |
18 |
渔业资源保护 |
区农业执法支队 |
农业生态保护 |
乌江、芙蓉江流域乡镇 |
乌江、芙蓉江 |
资源保护增殖放流 |
区农业农村委 |
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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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 |
实施招投标明确采购单位并专款专用 |
落实辖区水域属地责任联防联控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农业执法支队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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