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入户路补助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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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入户路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5号)精神,现将2024年农村入户路补助建设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告公示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新闻媒体(包括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示栏(包括乡镇政务、村级村务)和项目公告牌等多种形式将项目建设内容、补助对象、补助金额、项目建设完成、兑付情况等进行公告公示。

二、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各业主单位要督促指导本辖区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认真编制绩效目标,要求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地编制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表请按照《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2179号)文件要求并参照模版编制。

三、规范项目实施管理

(一)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按照《重庆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48号)规定,做好资金统筹使用,建立相关台账,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乡镇(街道)要规范资金使用,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办公车辆及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及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支出、严禁将资金用于“门墙亭廊栏”等景观项目建设。

(三)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四)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武隆区乡村产业振兴项目验收细则》(武委农办〔202217号)要求开展验收。

四、及时申请支付资金

各乡镇(街道)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并根据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加快涉农项目资金支付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2038号)要求,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及时兑付项目资金。

附件:武隆区2024年农村入户路补助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20243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武隆区2024年农村入户路补助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表

序号

乡镇(街道)名称

总建设长度(公里)

建设标准类型(公里)

计划立方数

计划金额(万元)

备注

0.8(米)

1.0(米)

1.5(米)

合计

95

6

18

71

12930

499.8738

1

凤山街道

5

5

750

28.995

2

羊角街道

3

3

450

17.397

3

芙蓉街道

10

9

1

1050

40.593

4

双河镇

4

4

600

23.196

5

桐梓镇

1

1

150

5.799

6

和顺镇

6

2

4

800

30.928

7

火炉镇

8

8

1200

46.392

8

鸭江镇

5

5

750

28.995

9

白马镇

8

4

0

4

920

35.5672

10

江口镇

4

4

600

23.196

11

长坝镇

8

1

2

5

1030

39.8198

12

凤来镇

4

4

600

23.196

13

文复乡

4

1

3

530

20.4898

14

石桥乡

3

3

450

17.397

15

黄莺乡

7

5

2

800

30.928

16

白云乡

3

3

450

17.397

17

赵家乡

1

1

150

5.799

18

浩口乡

5

5

750

28.995

19

土地乡

3

3

450

17.397

20

庙垭乡

3

3

450

17.397

说明:1.农村入户路建设财政补助类型宽度为0.81.5米,厚度为0.1米,质量标准不得低于C15的多类型入户路;建设宽度超过补助范围的入户路,其超出部分产生的费用由受益农户自行承担;原则上建设宽度在符合土地政策的前提下不得宽于3.5米;

2.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新建补助材料价款,补助标准为路面混凝土386.6/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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