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681461530D/2025-00090
  • [ 发文字号 ]
  • 武农发〔2025〕6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7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项目管理费资金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日期: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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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产业发展公司:

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武农发〔2024131号)文件要求,经区委农业农村工委2025年第9次会议研究,现将2025年武隆区项目管理费资金计划(第二批)下达你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情况

本批次下达项目管理费92万元(区级资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

根据《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和《重庆市武隆区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22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中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市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在中央衔接资金基础上,可用于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培训、档案、绩效管理等开支,区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在中央和市级衔接资金基础上,可用于拓展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的项目前期规划、论证等。对于已经安排项目管理费的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原则上不得再从已下达项目资金中支付二类费用。

三、提高使用效益

请按文件有关规定、程序和必须的手续进行项目实施、监管、验收、报账、绩效评价,严格执行各级项目管理费的使用用途,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按时按质完成项目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挤占、随意调整资金使用范围。

附件:武隆区2025年项目管理费资金计划表(第二批)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2025717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堂建,联系电话:81125029


附件

武隆区2025年项目管理费资金计划表(第二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实施地点

预算单位

实施单位

建设任务

2025年管理费安排资金(万元)

合计

中央

市级

区级

1

2025年武隆区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

全区

区农业农村委

区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对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以及项目管理相关的培训、档案、绩效管理等进行补助;一主两辅主导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专项规划。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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