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关于继续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2024年度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情况
本次下达资金总额3402240.24元。用于兑现全区脱贫户、监测户2024年第一批贴息共1790笔。
二、项目实施对象
贷款对象为脱贫户、监测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以追加贷款,但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且5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三、贷款利率及贴息标准
按重庆银保监局、重庆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市扶贫办《关于转发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关文件的通知》渝银保监〔2021〕6号文件要求,贷款利率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银行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贴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银行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贴息补助按年度进行结算,承贷银行申报贴息,并直补到户。本次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脱贫户、监测户(包含出嫁及死亡系统删除的人员)的小额信贷进行贴息。
四、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银行金融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程序和手续进行项目实施;严禁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贴息资金由承贷银行直补到脱贫户、监测户。并将贴息资金使用明细情况利用网络、媒体等认真执行公示制度。
五、其他
(一)直补方式: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划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承贷银行(机构),由承贷银行(机构)直补到贷款户;
(二)时间要求:各承贷金融机构于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直补到户,并将直补花名册反馈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存档备查。
(联系人:盛 伟:联系电话:81125032)
附件:1.武隆区2024年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申报汇总表
2.武隆区2024年度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花名册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武隆区2024年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申报汇总表
优先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建设性质 |
项目实施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贷款笔数) |
资金计划(元) |
备注 |
合计 |
1790 |
3402240.24 |
| |||||
1 |
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
贴息 |
贷款贴息 |
重庆农商行武隆支行 |
全区 |
1790 |
340224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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