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1045L/2024-00008
  • [ 发文字号 ]
  • 武隆乡振发〔2024〕7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5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乡村振兴局
  • [ 有性 ]
关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2024年度城 乡居民医保(第一批)补助资金计划的公示
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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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渝扶组办发201857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第一批)资金计划进行公示

一、项目计划情况

本次下达资33870用于兑现全区脱贫户、监测户1129人全额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

二、项目实施对象

医保缴费资助政策出台前,已全额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三、标准

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关工作的通知乡振发202366文件要求,对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参加2024年、2025年居民医保的,分别按照30元、15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对监测对象参加2024年、2025年居民医保一档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70%给予定额资助,自愿购买二档按照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通道自动识别身份参保直接享受补扣减的,参保期结束后,由区税务根据参保情况据实向区乡村振兴局申请资金医保缴费资助政策出台前,全额缴纳2024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由区乡村振兴局在集中征收期结束后,根据区税务局反馈的全额缴费参保人员名单,经(街道)信息核查无误后,由(街道)据实应享受的财政补助金额补贴到参保人。

四、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程序和手续进行项目实施;严禁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参保补资金使用明细情况利用网络、媒体认真执行公示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补助方式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全额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由区乡村振兴局将参保补资金划拨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组织兑现。

(二)时间要求:乡镇(街道)2024228日前完直补,并将直补花名册反馈到区乡村振兴局存档备查。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地点:武隆区门户网,监督电话:02377768275(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科)+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武隆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第一批)补助资金计划汇总表

            2.武隆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第一批补助花名册

重庆市武隆区乡村振兴局

202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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