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681461530D/2025-0002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6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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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农技推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受委托拟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4.开展农业科技宣传、咨询及培训,指导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示范;

5.承担基本农田和耕地质量保护管理工作;

6.承担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推广前的试验、种子质量的检验以及品种真实性鉴定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7.承担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工作;

8.承担农产品质量监测与检测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拟订区域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案、编写农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拟订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相关技术规范。

9.承担三品一标、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开发、认证和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10.承担全区植保体系建设和组织管理;组织并指导全区开展大面积农作物病虫草鼠防治工作;

11.承担区专业性病虫测报体系规划、建设及相关业务管理,拟订病虫草鼠调查测报办法,承担植物检疫性病害的普查、监测等事务性工作;

 12.承担辖区内农药、肥料与药械质量的安全检测等事务性工作;

13.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武隆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武隆高山茶叶研究所牌子,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1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25.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引起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1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0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98.8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25.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5.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94万元,比2024年减少2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94万元,比2024年减少25.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引起人员费用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54万元,比2024年减少0.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54万元,比2024年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96万元,比上年减少8.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引起人员费用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办公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项目0个金额0万元,无绩效目标项目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本单位无独立权属公务用车。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古小松,电话:023-8112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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