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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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681461530D/2022-00097 [ 发文字号 ] 武农发〔2022〕6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2-10-30 [ 发布日期 ] 2022-11-07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重庆市武隆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武隆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武隆区关于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八个部门《关于转发〈开展高价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2〕129号)要求,结合武隆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重庆市武隆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武隆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关于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八个部门《关于转发〈开展高价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2〕129号)要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村民自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治理方式、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专项治理工作应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建立部门间分工协作机制,约束和引导相结合,把握力度节奏,确保农村社会平稳有序。

(二)坚持依法依规。先立规矩再进行治理,出台政策措施和发布标准规范,内容、程序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坚持标本兼治。把治理陋习与转变观念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多种方式,让农民群众既改变行为,又提升认识,以清风正气有效抵制歪风邪气。

(四)坚持疏堵结合。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也要进行负面曝光,严格执行相关惩戒措施,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避免“破窗效应”。

(五)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不提不切合实际的治理目标和要求,不给基层和农民群众增加负担,尊重民族和区域风俗习惯,从农民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取得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三、治理目标

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在部分地区持续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县、乡、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得到更好弘扬传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四、治理重点

(一)高价彩礼: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等问题。

(二)人情攀比: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甚至为了敛财举办“无事酒”,农民群众“人情债”负担沉重等问题。

(三)厚葬薄养: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配阴婚、“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主要措施和进度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自2022年8月启动,2023年12月基本结束。

(一)进村入户,了解情况。各乡镇(街道)要以村为单位组织人员深入村社,摸排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陋习的实际情况,梳理问题线索,建立台账。(2022年9月中旬完成;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实地调研,明确治理重点。各有关部门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人员深入调研,进一步核实各乡镇(街道)问题线索,剖析成因,明确治理的问题和重点乡(镇)、村。(2022年9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三)细化方案制定。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调研摸底基础上,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各乡镇(街道)制定推进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2022年10月中旬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及问题线索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提出切合实际、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专项治理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制定村规民约。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开展村规民约制修订,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告诉农民群众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红白喜事等应该怎么操作、不该做什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五)完善移风易俗落实机制。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移风易俗日常监督,指导村级组织认真落实移风易俗相关措施,督促婚庆、殡葬等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及时纠正不正之风,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教育、规劝、批评、奖惩等方式推动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的执行。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内容。(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妇联、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六)创新农村移风易俗的方法路径。区级有关部门要指导各镇街大力推广文明积分、道德超市、红黑榜等做法,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正向引导,对农民群众的文明行为给予相应的精神、物质奖励。通过区级领导包乡(镇)进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建立工作联系点等方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妇联)

(七)开展常态化宣传和集中宣传。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村广播、村宣传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加强正面宣传,积极选树、宣传农民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深入基层贴近农民开展宣讲、培训、巡演等活动,在乡村公共空间广泛使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等,推动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鼓励采用传统曲艺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和举措,加强推介展演,营造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在2022年9—10月和2023年9月集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区级有关部门及镇街要一起行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央移风易俗精神和政策,形成舆论声势。(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妇联、区乡村振兴局)

(八)党员、干部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各乡镇(街道)要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为农民群众作表率,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专项治理期间,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列入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九)加强脱贫镇街移风易俗指导。对脱贫镇街加强移风易俗情况调研监测,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及时消除因婚、因丧等返贫隐患,切实减轻人情支出负担,有效遏制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内生动力,更加自觉投身乡村振兴;注重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作用,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十)总结评估专项治理成效。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各镇街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成效,确保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推动开展移风易俗抽查、暗访,深入评估专项治理成效以及乡风、民风变化情况,并将治理成效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内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六、治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把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调动各方力量,常抓不懈推动农村风气持续好转。村党组织要履行好“前哨”职责,守好第一关。农村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移风易俗相关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事前报备。

(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区农业农村将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办、区民政局、区妇联和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系,协同发力、共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摸底自查本地区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移风易俗突出问题。聚焦关键环节,制定治理方案,完善治理举措,夯实工作保障,紧抓时间节点,细化责任任务。

(三)坚持群众主体,引导广泛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增添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抵制恶俗婚闹等移风易俗内容。组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孝老爱亲、婚丧嫁娶等领域的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充分运用积分制等乡村治理有效方式,引导发动农民群众制定相应激励约束性措施,让广大农民群众成为专项治理活动的参与者、推动者、评议者和受益者。

(四)广泛宣传教育,开展公益服务。要利用农闲季节、节假日和庙会、集市等,聚焦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农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倡导文明乡风。积极开展农村红白喜事公益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举办集体婚礼,搭建免费婚介平台,组织义务红娘队等;大力加强农村养老、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典型宣传、积极探索引路,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和治理经验,形成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分别于2022年11月25日、2023年11月25日前,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次  永,联系电话:81125018,邮箱:wlqxczxb@163.com)

文件下载:

武农发〔2022〕67号:关于印发《武隆区关于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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