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隆委发〔2024〕17号)要求,将原重庆市武隆区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街道)和重点村(社区)帮扶政策,协调落实东西部协作工作,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及市级、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入区农业农村委,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加挂区乡村振兴局牌子,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将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武隆大地上作出农业农村系统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