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681461530D/2026-0003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7
  • [ 发布日期 ]
  • 2026-03-17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杨某均处罚案件公示表
日期: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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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处罚金额
1 渝武农(屠宰)罚〔202524 杨远均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杨某均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59元;3.没收屠宰工具12件。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311 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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