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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名称 |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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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71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渝民〔2016〕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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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年满80周岁的高龄 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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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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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目录 |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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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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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30,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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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武隆区民政局,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30号,023-77725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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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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