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2886/2024-0017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5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5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民政局
  • [ 有性 ]
武隆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办) 建设补贴申请指南(2024年版)
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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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申请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在武隆区获得养老机构备案并办理登记,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合伙人或个体兴办,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综合性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依据,对象、内容、标准及方式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

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第四款。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第三条第二款。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0元的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5000元的建设补贴。该补贴由金融机构转账至机构账户。

四、受理机构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五、决定机构

重庆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新办养老服务机构可在正式运营后一年内申请。

八、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表(二份),及相关有效材料。

2、设施设备及用品用具购置方案、预算、实际支出费用原始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二份)。

3、租用房屋兴办的,应提交5年以上(含5年)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二份)。

九、申请接收

联系电话:77725525

十、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后及时送区民政局进行审核。

2、审核: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核实。

3、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报市民政局审批。

十一、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日;承诺时限:30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后由武隆区民政局协调发放补助;审批未通过由武隆区民政局出具书面告知书。

十五、结果送达

当前送达,或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

十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审查、审批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瞒报、虚报、不配合等情形予以终止审查、审批流程。

十七、咨询途径

武隆区民政局:77725525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77722683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30号(武隆区市场监管局路口下行约50米)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电话查询777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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