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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2886/2023-002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07 [ 发布日期 ] 2023-11-07

武隆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办) 建设补贴申请指南(2023年版)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申请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在武隆区获得养老机构备案并办理登记,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合伙人或个体兴办,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综合性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依据,对象、内容、标准及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

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第四款。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第三条第二款。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0元的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5000元的建设补贴。该补贴由金融机构转账至机构账户。

四、受理机构

武隆区民政局。

五、决定机构

重庆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依法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或备案)。

2、未享受过市级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或养老机构建设市级财政专项支持资金。

3、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需新增床位50张(含)以上的,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需新增床位20张(含)以上。

4、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50%(含)以上或依法运营2年以上的养老机构。

5、养老机构享受建设补贴后,运营年限不得少于5年。八、八、申请材料目录

1、《重庆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正本、副本,或备案号)原件及复印件;

4、老年人入住花名册、协议(合同)、评估报告(表)和缴费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5、承诺书

九、申请接收

联系电话:023-77725525

十、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后及时送区民政局进行审核。

2、审核: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核实。

3、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报市民政局审批。

十一、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日;承诺时限:30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后由武隆区民政局协调发放补助;审批未通过由武隆区民政局出具书面告知书。

十五、结果送达

当前送达,或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

十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审查、审批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瞒报、虚报、不配合等情形予以终止审查、审批流程。

十七、咨询途径

武隆区民政局:023-77725525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77722683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30号(工商局路口下行约50米)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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