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2886/2023-0015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福利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3-07-18
  • [ 发布日期 ]
  • 2023-07-18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民政局
  • [ 有性 ]
关于印发《武隆县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申报、发放工作 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3-07-18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武隆民政发〔201640

武隆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武隆县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申报、发放工作

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武隆县“三留守”人员扶贫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办发〔2016〕1号)精神,经局党组讨论同意,现印发《武隆县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指南》给你们,请各乡镇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民政局。

联 系 人:梁伦亮

联系电话:77725525      邮箱:304485674@qq.com

 武隆县民政局

2016年1月22日

武隆县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指南

一、补贴对象

具有武隆县户籍的年满60—79周岁失能留守老年人,80周岁以上的留守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1.60—79周岁失能老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营养补贴;

2.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营养补贴;

3.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给予200元营养补贴;

4.全县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高龄津贴。

三、留守老年人的界定

申请对象所有法定赡养人均在重庆市内县外连续工作、学习时间2年以上或在重庆市外连续工作、学习时间1年以上。161201注:9月份已更改为县外1年以上即可。

四、申请审批程序

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对象分为60-79周岁失能留守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留守老年人两类,对于已享受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可重复享受。160607注:同时达到失能留守和高龄留守享营养补贴享受条件的,按高龄留守营养补贴标准享受。

(一)申请

由对象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1.60-79岁失能留守老年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类别: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残疾等级:一、二级)、区县级(含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因病瘫痪诊断证明、留守证明材料、社保卡(银行卡)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武隆县失能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申请审批表》。

2. 80周岁以上留守老年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留守证明材料、社保卡(银行卡)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武隆县高龄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申请审批表》。

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和公示

1. 受理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对申请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对象或者委托代理人需要补充的所有材料,材料补充齐备后,应予以再次受理。

2. 入户调查

经初审后,乡镇人民政府应派工作人员(2人以上)入户调查,核实申请对象相关情况。对重病失能老年人入户调查时,可邀请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参与,对其失能状况进行评估。入户调查后,调查人员应当在申请审批表“入户调查基本情况”一栏中如实填写入户调查情况,并签字确认。

3. 民主评议

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申请对象和调查人员等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情况及结果形成评议记录。

4. 张榜公示

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在申请人户籍所在村(社区)或供养机构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类别、补贴类别、补贴金额、发放日期、公示日期、举报电话等。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供养机构的负责人在申请审批表“公示情况”一栏中,填写公示情况,签字盖章确认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对张榜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再次入户调查核实。

5. 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调查及公示材料进行再次审核,明确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县民政局。

(三)审批

县民政局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民主评议结果和审核意见,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确认意见、注明时间,并加盖公章,从审批次月起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对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要出具书面通知书交由乡镇人民政府代为送达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回乡镇人民政府存档。

县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入户抽查。

五、发放方式

县财政局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武隆县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发放花名册》,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按月或按季度代发至符合条件对象的社保卡(银行卡)。

六、补贴发放的终止

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进出合理有序,不漏发一人、不多发一人。若补贴对象不再符合条件或死亡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及时报县民政部门核准后,从次月起停发营养补贴。

附件:1. 武隆县失能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发放花名册

2. 武隆县高龄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发放花名册

3. 武隆县失能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申请审批表

4. 武隆县高龄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申请审批表

5. 武隆县失能高龄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发放汇总表

1


附件1

武隆县失能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发放花名册(       年度)

填报乡镇:(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类别

重病失能

重残失能

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社保卡号(银行卡号)

发放金额(元)

联系电话

备注

瘫痪卧床原因

瘫痪卧床时间

残疾

类别

残疾等级

残疾人证号码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 身份类别:低保对象、建卡贫困对象、其他对象;

2. 残疾类别: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等级:一、二级。

附件2

武隆县高龄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发放花名册(       年度)

填报乡镇:(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类别

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社保卡号(银行卡号)

发放金额(元)

联系电话

备注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身份类别:低保对象、建卡贫困对象、其他对象。

9


附件3        

武隆县失能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申请审批表

老年人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年龄

出生

日期

联系电话

户籍

所在地

现居住地

身份类别

□低保对象 □ 建卡贫困对象 □ 其他对象

重残失能老年人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残疾人证号码

重病失能老年人

瘫痪卧床原因

瘫痪卧床时间

委托

代理人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与申请人关系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

留守

原因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保证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入户调查

基本情况

调查人:

公示情况

已于日至日在我村(社区)公示,未提出异议。

村(居)民委员会

(盖章)

负责人: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

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经审查,同意该对象享受失能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

月起开始发放。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

(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










注:1. 残疾类别: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等级:一、二级。

2. 本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县(民政局审批。待审批后,乡镇、县民政局各留存一份。为方便存档,此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

附件4

武隆县高龄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申请审批表

老年人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出生

日期

联系电话

户籍

所在地

现居住地

身份类别

□低保对象 □ 建卡贫困对象 □ 其他对象

委托

代理人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与申请人关系

联系

电话

现居住地

留守

原因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保证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入户调查

基本情况

调查人:

公示情况

已于日至日在我村(社区)或供养机构公示,未提出异议。

村(居)民委员会或供养机构

(盖章)

负责人: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

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经审查,同意该对象享受高龄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

月起开始发放。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

(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










注:本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县民政局审批。待审批后,乡镇县民政局各留存一份。为方便存档,此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

1


附件5

武隆县失能高龄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发放汇总表(       年度)

填报乡镇:(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人

合计

失能老年人营养补贴人数

高龄留守老年人营养补贴人数

小计

重残失能人数

重病失能人数

小计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精神残疾

视力残疾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低保对象

建卡贫困对象

其他对象

总计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 此表逻辑关系为:1=2+132=3+123=4+5+6+7+8+9+10+11

2. 数据统计截至1231日,次年120日前上报县民政局。

1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