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民政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火灾防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全力确保全区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落实消防隐患日排查日报告日整改日清零工作制度。各街道各乡镇、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日周月季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做到日排查工作要细、周抽查机构要实、月通报情况要全、季研判情况要准、年度奖惩制度要到位。强化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避免消防安全工作到基层民政服务机构出现“上热中温下凉”的情况。
(二)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严防严控措施。各街道各乡镇要针对辖区内的养老、儿童、流浪救助、殡葬、精神卫生等人员密集场所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街道各乡镇要分时段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全覆盖、无死角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冬夏用电高峰期,消防工作压力大。各街道各乡镇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电气线路改造工作,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为民政服务机构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
(五)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各街道各乡镇要发动辖区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对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消防安全进机构进行宣传,上门指导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宣讲安全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常识。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组织消防疏散演练,提高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意识。有条件的街道乡镇要采取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逐步改进民政服务机构冬季烤火取暖方式,推广智能断电取暖设备。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街道各乡镇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并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等重大节日期间策划组织民政服务机构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要扎实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发挥当地消防救援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对象参观体验,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干部职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二、工作重点
(一)各街道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分别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区民政局将扎实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打造标准化管理单位,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消防管理典型经验做法,有效预防全区养老机构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动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运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自查导则》,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立足最不利情况,在重点部位和主要活动场所,有针对性的配备应急照明、灭火器材、防烟面罩等消防设施、器材和轮椅、担架等辅助疏散器具,切实提升单位抗御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各街道各乡镇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做到零容忍,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隐患整改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的,督促落实死看死守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当前正处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期。各街道各乡镇、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将火灾防控工作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举一反三,推动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和盲区,减少或杜绝因消防问题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二)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街道各乡镇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始终把消防安全摆在重要位置,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压实。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履行主体职责,要落实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做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街道各乡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时,要对消防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监管,重点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易燃可燃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防火隔离、消防车通道等消防方面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即查即改。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大节假日和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安全检查。各街道各乡镇主动联合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提高监督检查效能,积极推动解决重点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四、其他事项
各街道各乡镇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分别并于2022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联系人:张林峰,傅莞玲,联系电话:77725525,电子邮箱:993012781@qq.com)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2022年2月17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