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2886/2026-00137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民政发〔2026〕45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6-06-29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1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民政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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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好民生保障底线现将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渝民〔202675),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是加强对《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的理解,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救尽救

二是规范使用范围、严把审批流程,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公开公示,确保快速高效实施救助。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强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挤占、挪用、截留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对采取虚报、瞒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的,应当依法依规处理。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和对村(社区)开展政策培训、发放宣传手册、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讲透政策内容、讲清申请流程、讲明救助标准,推动救助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等对临时救助政策的知晓度。

五是71日起执行新的临时救助规定,原《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1760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渝民〔202426号)、《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武隆民政发〔201886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渝民〔202675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202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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