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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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工作要求,在全区民政领域开展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决策情况。一是制定计划。按照市、区两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职能职责,制定全区民政领域普法计划,确保普法工作有序推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其纳入全局工作整体安排,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主动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三是注重作用发挥。结合年度普法计划,按时上报审批表,并督促各科室落实普法任务,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了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工作模式,推动年度的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有新起色、新收获。

(二)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其纳入述职述廉述法重要内容,并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机关办公室,明确了各领导和成员的工作职责,从而保证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二是细化责任清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各责任科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普法工作,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做好民政领域普法宣传、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七五”普法期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1件,涉及社会救助方面,行政行为经复议后未变更;行政案件每年约有2-3件,主要涉及撤销婚姻登记或其他行政案件,没有败诉案件,败诉率为0。三是因地制宜开展普法活动。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的重大举措,抓住“以案四说”、法制讲座、党内法规宣讲、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契机,因地制宜开展民政领域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加大政策法规知晓率,营造人人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打造“依法行政”机关。

(三)普法宣传教育情况。一是抓理论学习。坚持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参加法制学习,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职工会、支部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1+5+N”专题系列学习,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抓普法宣传。按照市局、区委区政府统筹部署,认真开展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7.5”普法宣传、“12.4”宪法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知识,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出动干部职工50余人次,利用LED屏和报刊大力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对民政政策法规的了解,提升大众依法办事意识。

(四)重点群体学法用法情况。一是机关内部学法用法全覆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工作制度,参与率100%;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每年一度的普查考试,按要求落实春季、秋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处级干部抽考任务,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业务人员参加区级执法培训,及时更换执法证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社会满意度达100%。二是聚焦服务机构抓普法。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将全区敬老院、婚姻登记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纳入民政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广泛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增强服务机构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聚焦服务对象抓普法。将低保、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作为重点普法对象,让他们在接受救助的同时,增强法制观念,提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四是凝聚社会力量抓普法。大力倡导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有专业水平的志愿者及社会工作者参与到普法工作中,依托社会组织资源广泛性优势,广泛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困难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五)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一是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着力点,借助机关文化墙、民政宣传专栏、LED户外显示屏等载体,大力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努力打造文明普法规范化建设“民政样本”,着力营造法治化社会环境。二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大基层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配合做好基层社区法治工作阵地建设,目前,全区乡镇、街道、社区均建立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专门组织,不断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六)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体制机制。将区社区(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区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小组,明确34个社区治理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二是加强村民自治。转发《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推广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区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的通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开展以村民小组为单元的村民三级自治工作,指导乡镇建立健全 民理事会自治联营户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目前建立村(居)民理事会1364个,其中村民理事会1283个,建立自治联营户”182个,红白理事会”190个、道德评议会”190个,切实增强了村级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大力提升村民自治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村(居)选举工作的指导。印发《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调整后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乡镇街道对村(居)干部补选的信访稳定工作的相关职责及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好换届选举时间调整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有序。四是规范村(居)务公开。印发《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武隆区2019年村(居)务公开目录>的通知》,对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基本程序进行规范,确保村(居)务公开工作务实高效。截至目前,全区30个居委,185个村委已全面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

(七)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情况。一是资金保障。将普法宣传与民政政策法规宣传紧密结合,2020年落实资金6万余元,以民政惠民政策读本、挂历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制定宣传资料,通过部门集中宣传、乡镇街道广泛宣传、干部职工主动宣传,提升了大众对民政政策的关注度与知晓率。二是人员保障。立足工作实际,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打造了一支懂法律、会执法、会办事的民政执法队伍,进一步转变了执法理念、改进了执法方式、增强了执法素养、提高了执法水平,目前,全局持有执法证的共7人。

(八)特色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注重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以年度民政基层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及东西部扶贫协作为契机,邀请济南市社工人才、市民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来武授课,对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基层民主协商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及如何实施三事分流等经验做法做了讲解培训,助力基层民政干部树立社区治理意识,大力提升政策理论水平与工作能力。二是拓展宣传形式。一方面,运用网络等现代媒体手段开辟法制宣传新阵地,充分利用“互联网+”,提升宣传时效和受众面积;另一方面,利用党员干部参与居住地社区、单位对口共建共享社区活动等机会,因时制宜开展好民政领域普法宣传,重点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民政政策法规宣传进基层、进社区、进家庭。三是注重示范引领。为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我局争取到福彩公益金区县分成款30万元,用于打造3个城乡社区治理村(社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九)执法清零情况。按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安全管理月、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活动,关停养老机构4家,罚款1 ,向区财政争取了300万元整改资金,为20个乡镇实施了消防安全整改提升,彻底消除了消防安全隐患。全年未发生因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不到位的安全生产事故(事件)。

二、存在问题

(一)殡葬执法遭遇难题。一是执法力量不足。我区殡葬管理所,加挂殡葬执法监察大队牌子,现有编制5人(其中事业干部3人,工勤2人),持有执法资格证的有3人,真正从事殡葬服务工作的仅为1人。二是执法人员身份受限。《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明文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殡葬管理所为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有执法人员为事业编制。

(二)普法学习宣传形式还较为单一。在开辟宣传新阵地、创新学习形式上还较为欠缺。普法学习宣传多以发放宣传资料、照本宣科学习法律法规为主,形式较为单调,缺乏生动性、多样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在“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统一安排,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强弱项、补短板、提质量,不断提高民政队伍法制素质和观念,认真总结经验,依法行政,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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