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2886/2023-0012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民政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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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提供线索和投诉举报,现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打击整治重点

1.利用“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与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4.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六不得”要求

1.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任何勾连或合作。

2.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3.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4.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便利。

5.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

6.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

四、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法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要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五、举报内容

为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六、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区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区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武隆区民政局 电话:023-7772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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