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城乡居民提供社会救助服务。承担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及其他专项救助等最低生活保障事务工作;承担救助对象家庭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比对和认定,跨区县、跨部门相关信息比对等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事务性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业务数据统计分析、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为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所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67万元。本单位是2024年新独立预算单位,2023年无预算数据,无法对比。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4.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5.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01万元。本单位是2024年新独立预算单位,2023年无预算数据,无法对比。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预算无项目支出,故无绩效目标管理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公务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冬梅,联系电话:023-77725759。
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2.重庆市武隆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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