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定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资料报批工作;承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收集整理地名档案资料;组织协调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武隆区行政区划图。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8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行政许可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应急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96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4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20.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01.67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664.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特困人员供养金等民政对象补助资金调标,收入增加;二是2024年新增80-89岁老人高龄津贴,90-99岁老人高龄津贴扩面,高龄津贴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969.3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90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2.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8.35万元,其他支出1012.5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664.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特困人员供养金等民政对象补助资金调标,所需经费增加;二是2024年新增80-89岁老人高龄津贴,90-99岁老人高龄津贴扩面,高龄津贴发放费用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47.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09.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6.8万元,比2023年增加70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58万元,2023年下级二级单位未独立预算,2024年二级单位重庆市武隆区救助管理站等5个下属单位独立预算,无法对比。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447.22万元,比2023年增加1160.3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特困人员供养金等民政对象补助资金调标,所需经费增加;二是2024年新增80-89岁老人高龄津贴,90-99岁老人高龄津贴扩面,高龄津贴发放费用增加。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孤儿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人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养老服务等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12.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2.57万元,比2023年减少41.51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级福彩分成收入减少。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和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5.50万元,比2023年减少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3.50万元,比2023年减少2.50万元,减少原因是下属单位独立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50万元,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标准调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4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3.12万元,比上年减少93.6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运行经费管理;二是下属单位从2024年开始从区民政局本级分离独立核算,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2024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事项。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项目28个545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项目23个4937.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项目5个52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冬梅,联系电话:023-77725759。
附件:1.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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