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定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资料报批工作;承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收集整理地名档案资料;组织协调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武隆区行政区划图。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行政许可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应急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102.0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789.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经费调标,上级拨款增加;二是职工调资增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102.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5030.56万元,医疗卫生3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89.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经费调标,支出增加;二是职工调资增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基本支出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02.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2.08万元,比2020年增加112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92万元,比2020年增加109.3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增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324.16万元,比2020年增加1016.1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经费调标,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等项目。区民政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3.5万元,比2020年减少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4万元,比2020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预算费用;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20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比2020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2.78万元,比2020年增加1.7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职工比2020年多1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事项。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324.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冬梅,联系方式:023-77725759。
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2、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3、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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