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关于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渝民〔2020〕143号),为做好政策衔接工作,最大限度确保居民群众办事创业方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衔接
目前我区正在拟制《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出台之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按照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执行。针对我区此前保留、今年国家明确取消的4项证明,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避免管理和服务不到位,防止工作断链。待《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办事环节和办事指南等均已完善后,再按规定执行。
二、始终立足便民利民
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以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为最终目标,在全面清理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的同时,始终立足便民利民,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积极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应将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居民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在正式文件出台之前,不应推卸责任,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做好证明出具工作。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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