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承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收集整理地名档案资料;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重庆市武隆区行政区划图。
3.与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职责分工。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社会工作部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基层智治工作,区民政局密切配合。
(十五)区民政局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后,协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