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办公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3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7722683

政府网站:https://cqwl.gov.cn/bmjz_sites/bm/mzj/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承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收集整理地名档案资料;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重庆市武隆区行政区划图。

3.与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职责分工。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社会工作部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基层智治工作,区民政局密切配合。

(十五)区民政局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后,协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全局文稿起草、文电、综合信息编发、民政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机关运行安全、督查考核、提案议案、精神文明建设、创文、爱国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信息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民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组织机关及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组织重大课题调研和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牵头推进民政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负责全区民政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双拥、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落实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市级、区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四)社会救助科。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指导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落实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工作。

(五)区划地名和政策法规科。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承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收集整理地名档案资料;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承担民政领域执法和普法工作;承担行业标准化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应诉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承担信访稳定、禁毒、扫黑除恶等平安建设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公平性竞争审查、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区县、省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落实襄渝铁路伤残民工救济补助政策。贯彻落实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指导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工作。

(七)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应急管理科)。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组织实施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制定、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养老机构的设立备案,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全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等应急管理工作。

(八)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承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全区性社会组织 (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 (理事长)、副会长 (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管理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指导区慈善会工作。承办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负责本行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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