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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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武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着力发挥法治在服务保障全区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1、不断改进审批服务,做好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紧紧围绕区级以上重点项目开展审批服务工作,一是实行了专人办理;二是实行主动对接,每月都定时联系项目单位,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为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帮助解决使用林地报批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实行审批时限再压缩。将承诺的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再次压缩,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查验、公示、出具审查意见上报市上审批。四是实行审批进度跟踪。项目上报市局后,每天专人在渝快办上观察了解市局审批进度,掌握市局提出的修改意见,一方面及时反馈给业主补正,另一方面积极给市局进行解释沟通协调,以最快的时间争取市局完成审批。五是所有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网办,网办率达100%,提高了审批效率。

2、开展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创新服务。根据市区级对审批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告知承诺、延时服务、容缺受理等新型审批方式,为项目建设服务,也为项目业主和群众办事提供了极大方便。今年以来,为各类项目建设提供上门服务3次,对种苗经营许可证办理实行告知承诺4次,延时服务4次,容缺受理5次,为项目提供代办服务3次。

3、加强林业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涉林审批意识。2023年在市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发布后,及时领取了19个审批事项,并全部完成了实施清单配置,按时进行维护。利用各种会议场合,宣传使用林地、采伐林木政策;对前来窗口咨询或电话咨询的群众进行耐心仔细讲解;在现场查验过程中,也不断为项目业主普法。通过广泛宣传,当前社会各级对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等有了较深的认识,林业法规政策逐步得到普遍遵守。

(二)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涉及林业的规范性文件细致清理,落实动态清理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我局代拟区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1件,并按要求向区司法局备案。

(三)规范林业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我局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草拟重要的法律文书、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环节都积极主动与法律顾问联系,认真研究分析存在或可能存在法律问题,确保林业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2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与区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衔接,组织开展行刑案件联席会,明确移交案件的标准和范围,同时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协作配合机制,针对复杂和重大案件开展联合执法,今年共移交林业刑事案件11件,接收林业行政案件9件。依法向乡镇(街道)下放林业执法权力事项11项,依法向乡镇(街道)委托森林防火执法事项5项。

3、加强案件查处,打击涉林违法行为。一是完成2022年国家森林督查图斑案件查处,共涉及175个项目,查处完成图斑已全部归档并上传至森林督查管理平台及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二是开展采石采矿场专项整治,对专员办督办7个采石场项目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涉嫌存在不同程度违法占用林地的6个采石场立案查处。三是开展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委政法委、区网信办、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全区累计监督检查野生动物栖息地、人工繁育场、经营利用场、交通运输、禁捕水域及周边区域等场所80余处,没收非法猎具、渔具10件,查处非法狩猎案件1起,严厉打击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4、开展林业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一是通过内部调整工作人员1人到执法支队,充实执法力量;二是制定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内部培训4次;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学习交流4次,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2次;四是组织新上岗的执法人员参加资质考试,新增2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5、规范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年共公示案件处罚决定90余次。贯彻落实重大复杂案件案审会制度,对案情复杂、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案件进行案件审查,全年累计召开案审会2次,集中审查案件5个。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17年版)》(渝府法制发〔201713号),在实施处罚和制作案卷中切实做到所有案件的执法主体清晰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实、适用的法律条款准确、执行程序合理。

(四)依法妥善化解涉林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在林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林权纠纷等对相对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执法和裁决文书中,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今年无林业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

2强化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及时召开集访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做好正面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二是落实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对上访集访核心人员进行稳控、接访和疏导;三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保证全区林业工作顺利开展,推进武隆区平安建设工作,我局组织涉林信访专题会议4次,其中1次邀请了区公安局、区信访办等领导共同参与专题研究;公开接访重点信访群体、重点人员5次;化解治重化积案件1件;受理回复市委巡视组交办件1件;重点管控群体3个,重点管控人员16人。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交办件42件,无超期逾期状况发生,办结率100%;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共计40余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组学习6次,参与96人次,并组织林业系统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参与156人次,通过广泛深入学习,营造林业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普法学习工作列入全局工作意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紧密结合,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全力推动法治林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做好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同时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切实有效整改。

(三)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进一步学习宪法,尊崇宪法,把贯彻宪法法律落实到各项林业决策施策全过程。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效果还不理想。在日常工作中,存在规定动作到位,但是质量意识、效果意识不强的现象,法治宣传手段单一,导致法治效果不理想;二是工作力度还不够,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培育和树立典型方面工作还不突出,工作亮点较少。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下一步,全局将严格按照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开展,结合实际工作和情况,注重每项工作的质量效果,切实通过充分准备和精心实施,提升法治建设工作的实际效果;二是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方式。在现有的工作方式方法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大众需求热点,利用当前流行且大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最全面的提升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效果。三是进一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林能力。强化干部职工运用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林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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