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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日期:2023-01-11

 根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武隆依法治区委〔20221号),以及《2022年武隆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2241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现将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林业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组学习2次,参与32人次,并组织林业系统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参与156人次,通过广泛深入学习,营造林业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普法学习工作列入全局工作意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紧密结合,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全力推动法治林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任务的协调和落实。同时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切实有效整改。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树立崇尚法治的用人导向,科学制定考核评价干部办法,强化林业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涉林项目事项清单及操作流程、前置审批材料、容缺处置、事中事后监管、事项费用清单、中介服务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推进了项目审批的规范化、便利化

(二)持续简政放权。一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和放管服工作要求,调整完善梳理了我局权责清单,并及时将调整的事项,予以公开。二是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根据要求,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申请材料,对凡是没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使审批程序更加优化、简化,减少了相关环节。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依法精简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确保各项简政放权举措落地;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对林业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三)加强资源监管。一是完成林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务实推进企业双公示具体事项。落实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告知的具体任务,收集了各类林业主体信用信息,推动林业信用体系工作。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和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动态管理,促进权力规范化建设。

(四)提升服务质效。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深化全渝通办”“跨省通办,丰富一卡通一码通应用场景。进一步优化林业审批流程,提升办件效率,今年累计办理198件,网办率达到100%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涉及林业的规范性文件细致清理,落实动态清理主体责任,跟踪检查动态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今年以来我局暂无规范性文件起草。

四、完善重大决策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一)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我局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草拟重要的法律文书、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环节都积极主动与法律顾问联系,认真研究分析存在或可能存在法律问题,确保林业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规定和重大决策程序,坚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主体合法,增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

五、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林业执法。

(一)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与区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衔接,组织开展行刑案件联席会,明确移交案件的标准和范围,同时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协作配合机制,针对复杂和重大案件开展联合执法,今年共移交林业刑事案件6件,接收林业行政案件9件。依法向乡镇(街道)下放林业执法权力事项2项,依法向乡镇(街道)委托森林防火执法事项6项。

(二)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严格执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通知》(渝林生〔202119号)文件。二是统一制作行政执法文书模板,加强林业执法证件管理,我局现有执法人员18。三是针对林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的5项问题,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以问题为导向,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逐项对标对表进行整改。四是组织开展2022年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参训36人次。

(三)改善行政执法方式。一是严格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针对初次违法行为,通过案件审查,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并从轻处罚。2022年我局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共3件。二是推行非现场执法和移动执法,加大技术手段运用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2021年下发我区森林督查涉嫌违法图斑共437个,经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地核查、比对,经核实,涉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图斑122个,114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为100%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梳理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我局2022年共查处相关案件100余件,罚款170余万元。做好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线索移交、接收工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林业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今年以来,互移线索10余个,并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六、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林业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全面公开了举报电话、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批事项、审批条件、政策法律依据,使广大群众熟知有关林业的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权利和林业局所承担的义务。

七、依法妥善化解涉林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在林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林权纠纷等对相对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执法和裁决文书中,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今年无林业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

(二)强化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及时召开集访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做好正面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二是落实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对上访集访核心人员进行稳控、接访和疏导;三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保证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局组织涉林信访风险研判会议3次;公开接访重点信访群体3次,其中2次邀请了区司法局、区信访办等领导共同参与接访;劝返扬言进京上访人员退票1次;受理回复实名举报1件;重点管控人员15人。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件,15人次,均已答复完成,完成答复率100%。

八、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林业法治宣传。

(一)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发挥好基层林业普法阵地的作用。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林业法治宣传。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紧密结合“三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三月森林防火宣传”、“十一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世界湿地保护日“6.26”国际禁毒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我局积极举办了法制宣传专栏6期,制订法制标语20余幅,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10余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余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1万余人次,发放资料5000余份。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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