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管理林木种苗,促进林业发展;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法规和政策;拟订组织实施林木种子苗木发展建设规划;承担监督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及林木种子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负责种苗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的收集、交流以及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林木种苗管理站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武委编委发〔2019〕195号),重庆市武隆区林木种苗管理站是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所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4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454.38万元,主要是2024年6月因重庆市武隆区林政执法监察支队机构改革,根据编委文件(武委编办发〔2024〕2号)将人员18人合并到种苗站,因此本年度预算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40.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2.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3.46万元,农林水支出380.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9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454.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54.3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36万元,比2024年增加45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36万元,比2024年增加454.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因重庆市武隆区林政执法监察支队机构改革,根据编委文件(武委编办发〔2024〕2号)将人员18人合并到种苗站,因此本年度预算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 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我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08万元,比2024年增加3.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4.08万元,比2024年增加3.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因重庆市武隆区林政执法监察支队机构改革,根据编委文件(武委编办发〔2024〕2号)将人员18人合并到种苗站,因此“三公”经费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8.2万元,比上年增加55.4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6月因重庆市武隆区林政执法监察支队机构改革,根据编委文件(武委编办发〔2024〕2号)将人员18人合并到种苗站,因此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年初无项目支出,暂无项目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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